■本报记者 冯铁飞
山西省太原市警乐苑小区6、7号楼38户业主在3年多前肯定想不到,他们购买的房屋会因为两家公司存在土地开发权纠纷两次被抢占,且至今拿不到房屋钥匙。近日,上述部分业主向本报记者反映了有关情况,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新房未入住被人抢占了
“我永远记得被迫离开自己房屋那一刻的情景。”11月14日,坐在记者对面,孟福珍(记者注:应受访者要求,文中业主均为化名)向记者回忆起几年前自家房屋被抢占的情况时,嘴唇颤抖着,眼里充满了泪水。
2007年,孟福珍花近40万元,购买了太原军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益公司)开发的警乐苑小区6号楼的一套商品房。房屋装修好已是当年年底,她和家人准备把房屋晾一晾再入住。“原来打算过了年就搬进去,谁知这一等就等到了现在,而且不知道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孟福珍说。
2007年已入住的6号楼业主李雪冰亲眼目睹了“抢楼”的过程。她告诉记者,2008年3月12日和3月13日两天,几十个自称是山西日升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盛公司)的人拿着木棍冲进警乐苑小区6号楼所在的院子,先把门口的保安打倒,然后便占据了每个单元的一楼,控制住单元出入口,不让业主进出。接着,这些人上楼挨家挨户强行撵人换锁。“如果不从就暴力威胁。”李雪冰说,多数业主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就被强行撵出了家门,连衣服都不让拿。当时,不少未入住的业主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房子已经被抢占了。
李雪冰的房子没有被抢占。“这种‘幸运’可是得来不易”,李雪冰说,她和丈夫看到这种情况后,就商定绝不离开家门一步,无论谁来也不开门。抢占者没办法,只好把住门,不让李雪冰一家人进出,“他们想逼我们服软,但我和丈夫铁了心,一定要守住这个家”。
孟福珍等38户业主得知上述消息后,迅速向军益公司了解情况,并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8年3月底,军益公司将日升盛公司诉至法院。业主们这才知道,日升盛公司之所以抢房是因为和军益公司之间存在土地开发纠纷。
卖房企业起诉抢房企业
记者了解到,日升盛公司抢占房屋,是其认为自己是警乐苑小区6、7号楼所在土地的唯一合法开发建设单位。2008年6月2日,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对军益公司诉日升盛公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认定了以下事实:2003年6月5日,山西省河渠中心与日升盛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由省河渠中心转让给日升盛公司该地块开发权,在合同签订后,日升盛公司向省河渠中心支付200万元,余款290万元将在开工前全部付清。由于日升盛公司未履行余款交付义务,山西省河渠中心于2006年11月23日给日升盛下达了解除合同书,并进行了公证送达。2006年12月20日,该地块所有者与军益房产公司签订协议,决定由军益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开发。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认定军益公司诉日升盛公司对其施工的警乐苑小区6、7号楼的侵权事实行为存在,军益公司取得警乐苑小区5、6、7号楼的开发治理权,合法有效,一审判令日升盛公司“停止侵权,排除妨害,腾出警乐苑小6、7号楼所占房屋”。
一审判决后,军益公司收回了被抢房屋,再次把房屋钥匙交给了购房业主。
二审败诉业主房屋再被抢占
日升盛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随后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2008年11月28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太原市万柏林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军益公司在一审时的诉讼请求。
业主们告诉记者,终审判决中并未说明房子该如何处置,日升盛公司没有协商,于2008年12月25日再次派人使用暴力手段强占了警乐苑小区6、7号楼的房屋。李雪冰说,此次抢房所雇用的保安专门守住各单元出口,不让业主进出,对于拒不腾房的业主,对方采取了断水、断电的措施。僵持到最后,两幢楼4个单元共48户业主只有10户(包括两户商铺业主)坚守了下来。再次坚守下来的李雪冰说,幸亏她和丈夫对此已有防备,提早购买了一批可保存较长时间的食品,对方来抢房时,她和丈夫守在家里不开门。一直到2009年3月份,军益公司提起再审申诉,对方才撤掉了单元门口的保安。
再审胜诉业主面临执行难
2009年4月21日,针对军益公司提出起的再审申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称对该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经过再审,今年3月3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定日升盛公司对警乐苑小区6、7号楼的房屋在诉争期间,进行出售、顶债及出租行为均为无效行为,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凡从日升盛公司购买房屋的业主,其购买、抢占及装修亦属无效行为,应将房屋腾出。
然而,再审判决生效后,日升盛公司拒不腾房。记者了解到,现在占据警乐苑小区6、7号楼部分房屋的人,一部分是日升盛公司负责人的亲戚及该公司人员,还有一部分是从日升盛公司购买房屋的。
●最新进展
有关部门再次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军益公司董事长顾兆忠告诉记者,再审判决该公司胜诉,但对方拒不腾房,目前该公司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终审判决后,太原市相关部门曾成立调解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最终没有结果。
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宋远玮告诉记者,面对法院判决执行难的现状,军益公司的购房者可以起诉日升盛公司及其购房户、占房户,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业主也可以根据购房合同向军益公司要求赔偿,军益公司则可就此向日升盛公司索赔。
11月29日,记者发稿前从警乐苑小区6、7号楼部分业主处得知,太原市相关部门11月25日告诉业主,目前已再次成立调查组重新展开调查,争取尽快解决此事。 (冯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