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拖了4个多月
市民吴女士在江北的快乐之城非常6+1,购买了一套精装修单身公寓。房子在去年10月底交付,但她们在验房过程中发现自己的房屋多处存在质量问题。虽然验房师指出其不符合相关规定,但开发商却不以为然。
无奈之下,吴女士就打算让开发商帮整改一些验房师提出来的空鼓和裂缝等问题。吴女士告诉记者,当初她提出要求时,开发商也立刻答应帮其整改。可吴女士回去以后,没有接到开发商打来的任何电话,吴女士只好自己主动打电话给开发商,在一次次的催促之下,开发商才开始帮其整改。
“我11月份就递交了整改计划,现在已经快4月份了,时间长达4个多月,而这4个多月,开发商也只是帮我把墙体裂缝和地面空鼓等部分问题整改好,踢脚线的问题,目前还在等待整改当中。我实在不能再等了,只好在3月26日将房子收了。”
部分问题不再理会
“还有很多地方开发商都以大家是一样的为借口,不再帮我整改了。”吴女士表示。
在吴女士房子里,她指着卫生间的门对记者说:“卫生间和浴室是隔开的,但只有一个门,也就意味着,如果有个人在上厕所,另一个人就没法洗澡。开发商的解释是我自己选的这套方案,但方案上面并没有写只有一个门。不仅这样,浴室和卫生间的地面,与房间地面的高低差只有1厘米左右,水溅出来不说,还极有可能往外流。另外,卫生间连排气扇都没有,开发商的意思就是,浴室和卫生间可以共同使用浴室里面浴霸的排气扇。而浴室和卫生间是隔开的两个部分,中间的间隔玻璃上面只留了不到1厘米的空隙,卫生间的气味根本无法排出去,而且卫生间是在房屋的中间,也没有窗户。”
吴女士说,因为是单室套阳台与卧室连在了一起,阳台的设计与一般阳台有所不同,采用的是落地窗,但却没有设置安全护栏。验房师告诉记者,落地窗不设置安全护栏是不合适的,玻璃的防冲撞能力毕竟有限,如果家中有老人和小孩,这样的落地窗肯定存在安全隐患,开发商应当设置安全护栏。
开发商则这样解释,原来的毛坯房是有护栏的,在进行精装修过程中考虑到美观就将护栏拆除了。吴女士认为,这应该征得业主的签字认可,开发商不可以随便帮业主做决定。
逾期交付是谁的责任
据吴女士介绍,在《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中,双方约定在去年的10月底收房,可由于房屋的质量问题,吴女士没有在当天收房,在10天后她请了验房师验房,随后吴女士就向开发商提出了房屋整改。但开发商一拖再拖,吴女士直到今年的3月26日才收房。
记者在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第五条的“违约责任”第3条中看到,“甲方(卖方)装修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买方)有权要求甲方在15日内整改完毕并符合装修质量要求。整改后仍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每逾期一天,甲方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不仅这样,我这套房子是用来出租的,还损失了4个多月的租金。”吴女士说道。
开发商不正面解决问题
4月1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开发商南京澳林地产有限公司办公室俞主任,俞主任告诉记者,现在对于“非常6+1”产生的问题她已经不过问了,并让记者联系公司一姓邵的副总经理。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那位邵副总经理,他听了记者反映的问题后,表示不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要求记者一定要当面采访他本人。还向记者提出要求:“不允许带摄像机和相机,如果带了摄影器件,不要怪我翻脸不认人。”
4月2日上午,记者陪同业主一起来到非常6+1的现场。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邵副总是非常6+1的物业负责人,要去物业办公室找他。记者又电话联系了邵副总,可邵副总却以记者迟到了为由,不再见记者。记者解释是由于大桥堵车的原因才迟到,他则表示他已与别人约好马上要离开办公室,记者表示如果他很忙,可以在物业楼下等他,这位邵副总才让记者去办公室见他。
记者和业主来到邵副总位于非常6+1三楼的办公室,记者提出由于业主对房屋质量提出问题,想采访他对于此件事的看法。可对方却称记者提出的问题不合理,又以还有别的事情要做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之后,邵副总又安排物业的徐先生帮吴女士处理此事,并要求记者做完整的报道。徐先生在听完吴女士提出的问题后,说到:“我们只是物业,会按合同约定的服务,但做的只是协调的工作,具体的解决问题,还要和装修公司和开发商商量。”随后,他又叫来装修公司的一位陆先生。陆先生对于吴女士提出的问题则表示,“装修本身就是这样,他们只管按照图纸施工。”对于其他问题也表示不会再多说什么。
究竟问题会如何解决,徐先生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只表示会和公司协商。而在吴女士还没来得及提出赔偿问题的情况之下,徐先生已和陆先生迫不及待地离开了现场。
问题该由谁来解决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蒋德军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于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交付标准的,业主有权不收房,并可以要求开发商自行整改并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如果业主在收房后发现房屋存在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开发商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修复,所产生的修复费用由开发商承担。针对本文中业主的安全护栏问题,他认为从保障买房者人身安全的角度,应由开发商负责恢复安全护栏。
另外,吴女士对于延期交付的赔偿问题是合理的。开发商因交付的房屋质量不合格,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像吴女士一样,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质量不合格,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修理房屋、更换房屋、重建房屋、退房、减少房价等违约责任,如果买房人还有其他损失的,也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吴女士的事情究竟会如何解决,物业和开发商协调的结果究竟怎样,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