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孟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决定暂停药品电子监管,并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药品电子监管内容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上述的两项内容,看似落脚点不同,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都和此前业内吵得沸沸扬扬的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有关。记者了解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修订,其中包括了对于药品电子监管码部分内容的修改和删减。记者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及说明》中发现,其增加了一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制度,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据了解,今年1月25日,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一纸诉状将食药监总局告上法庭,认为食药监总局强制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属于行政违法,要求立即停止这一行为。随后,老百姓、一心堂等药房纷纷发表声明,支持养天和的说法。随后,食药监总局紧急召开座谈会,与企业商讨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码的纠纷解决方案。
经过近一个月的时间,食药监总局终于宣布暂停了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然而相关人士表示,作为国家对药品的最有力监管手段之一,监管码并没有废除,而是就相关内容公开征集意见,以符合各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