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7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结果应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处方权授予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且6个月内不得恢复。
不合理和滥用抗菌药物会使毒副作用、病原菌耐药率增加,导致人体微生态失衡等情况。自2011年开始,原中国国家卫生部就建立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