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唐 夏
近来,一些烟草企业推出了中草药香烟,宣称其中添加有某种或某几种中草药,可以减少烟草危害甚至能起到保健作用。对此,公共卫生专家认为,中草药卷烟的害处并不比普通卷烟少,呼吁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烟草企业披露烟草制品有毒成分及其释放物信息,确保消费者对烟草添加物的知情权。
打出健康牌中草药卷烟销量大增
现在,很多卷烟借中草药亮出“低害保健”招牌。例如,“五叶神”在其官方网站上称:“五叶神”运用的神农液生物减害技术对烟草中危害人体健康的亚硝胺具有明显阻断作用,并且具有抑制苯并(a)芘致突变作用,缓解吸烟所致咳嗽、气喘、瘀痰等不良反应。“金圣”亦在其官方网站上称:“金圣香”研究课题组从《本草纲目》和《中国药典》遴选出100多个中草药药方,最终选定5味名贵本草萃取出精华提取液,加入烟丝后能有效减少烟草的有害成分,对人体的肺、肾等器官有调理作用。
中草药卷烟与普通卷烟有何区别?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王依群教授曾对此进行过专门研究,她告诉本报记者,目前,烟草企业主要的做法包括:通过不同方法筛选出几种复方中草药,然后将之喷洒在烟丝上制成卷烟;研制出应用于卷烟的新型天然植物提取液,如神农萃取液;卷烟中含有某种中药复方制剂的原液,如仙芪补肾颗粒剂等等。如此做法迎合了吸烟者对吸烟“减害”的需求,因此颇有市场。市场销售数据显示,竞相穿上中草药马甲卷烟的销售业绩扶摇直上。例如,“五叶神”的销量从1999年不足1000箱上升为2008年的26.5万箱。2010年,我国一类卷烟累计交易量排名前10位的品牌,大多进行了成分添加与改良。
这种改良也获得了消费者的认同,在北京街头,本报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吸烟者,除了有3位表示因为不喜欢混合香型而未吸过中草药卷烟之外,7位吸烟者均表示尝试过中草药卷烟。有着10多年烟龄的邓先生告诉记者:“虽然不相信中草药卷烟真的有保健作用,但估计它对健康的危害会小一些吧。”
“我们的调研显示,烟草企业利用公众越来越强的健康意识,推出中草药卷烟,使消费者误认为自己吸食的是低危害、健康卷烟,诱导不吸烟的人尝试吸烟,吸烟的人放弃戒烟,有意戒烟的人推迟戒烟。”王依群说。
没有实证意义资料专家质疑其保健宣传
然而,此类烟草业高调宣扬中草药低害卷烟并不能令诸多控烟人士信服。甚至有卫生专家提出,“烟草公司目前对中草药卷烟的宣传本质上是为了增加卷烟对消费者的吸引力,进而增加卷烟的销量。这对增加烟草企业的效益肯定是一剂良药,但对公众健康却是一剂毒药。”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原副院长吴宜群研究员对本报记者指出,中草药提取物与烟草一起点燃并吸食后,其成分经历了复杂的物理和化学变化,是否仍有功效非常可疑。同时,烟草本身的致癌性和成瘾性却一点没有减少。“添加中药只是烟企新的骗人把戏,中药虽好,却遮不了烟草的丑。”吴宜群说。
中医专家也对中草药卷烟提出质疑。中国中医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姚乃礼告诉本报记者:“中草药剂型非常复杂,点燃某些中草药的烟雾对环境有消毒的作用,但在人体吸入上,没有经过认真的科学研究。60年代的时候,曾经实验吸入中草药烟雾防治气管炎,但效果并不好。在卷烟中添加中草药,说可以解毒,减轻危害,是没有科学根据的。”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科教处处长马晓彤教授也对本报记者指出:“吸入燃烧后的中药或中药提取物,对健康是否有益,没有实证意义的资料,中医从来不这么用药。在卷烟中添加中药成分,往往只是一种推论,是根据中医传统理论所说的哪种药有哪些作用,直接拿过来用。”
国际防痨和肺部疾病联合会高级项目官员甘泉博士告诉本报记者,混合含有烟叶和中草药的中草药卷烟,释放的致癌物质和尼古丁并不少于普通卷烟。甘泉博士曾经与国内外数位专家一起调查和收集了中国南方某省会城市135名吸中草药卷烟的吸烟者和143名吸普通卷烟吸烟者的尿液,结果发现吸中草药卷烟和吸普通卷烟的吸烟者体内的尼古丁水平和致癌物质水平没有差别。根据此项研究结果完成的论文《中草药卷烟和普通卷烟一样具有致癌性和成瘾性》,发表在美国癌症研究协会刊物《癌症流行病学、生物标识及预防》杂志上。
烟草企业如何看待医学专家的质疑呢?本报记者联系了多家生产中草药卷烟的烟草企业,但只有少数烟草企业作出了回应。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张先生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做了大量的实验研究,金圣卷烟的减害机理是经过了科学论证的。”但是对于如何看待专家的质疑、具体研究数据、实验人群情况、中草药添加标准等问题,张先生表示“最近比较忙,对于这些具体问题,随后回给予回复”。另一家大型烟草企业安排了办公室副主任、营销总监等4位高管接受记者采访,但他们对中草药提取物添加标准、医学实证数据等问题均未给予直接回复,只是反复表示:“在当前的控烟舆论下,烟草企业是弱势,希望你们不要进行报道。”
事实上,一份来自广西卷烟总厂研究人员的报告坦承:“卷烟烟气中含有5000多种化学成分,中草药经过燃烧后可能会自身裂解或者与烟草中的物质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新的有害物质,而确定是否生成新的有害物质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
违反《公约》精神国家对烟草成分管制缺位
王依群认为,目前,我国烟草业使用添加剂有的是参照食品添加剂的国家标准,有的是烟草业自身的标准。查阅我国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发现,没有任何一种添加剂明确说明可以用于卷烟制品。由于烟草界并不对外公布烟草的详细成分,这些添加剂的安全用量外人更是无从得知。
“烟草制品既不属于药品也不属于食品,尚未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但是它能够通过口腔进入人体脏器,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国家管理标准。”王依群说。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 《公约》)第九条和第十条及实施准则要求,“缔约方应与有关国际机构协商提出检测和测量烟草制品成分和燃烧释放物的指南以及对这些成分和释放物的管制指南。经有关国家当局批准,每一缔约方应对此类检测和测量以及此类管制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和行政或其他措施”。“每一缔约方应根据其国家法律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或其他措施,要求烟草制品生产商和进口商向政府当局披露烟草制品成分和释放物的信息。每一缔约方应进一步采取和实行有效措施以公开披露烟草制品有毒成分和它们可能产生的释放物的信息。”
吴宜群认为,我国是《公约》的缔约方,当前市场上销售的中草药卷烟并没有将其添加剂的所有成分,及其药理作用和副作用告知消费者,违反了该《公约》的要求。国家应赋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烟草成分进行管制的权力,禁止向烟草制品中添加增加其吸引力的成分。
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将卷烟纳入风险规制体系
对于当前烟草企业在卷烟中随意添加中草药成分,并进行保健功效宣传的情况,专家强烈要求,烟草企业应披露烟草制品有毒成分及其释放物的信息,确保公众及消费者对烟草添加物的充分知情。
在近日于北京举行的“警惕烟草陷阱,保护消费者权益”研讨会上,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指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非药品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烟草有害健康是公认的事实,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经营者应该充分披露其产品信息。同时,添加了中草药的卷烟不可以进行预防、治疗疾病等方面的宣传。”邱宝昌说。
中消协投诉部副主任皮小林认为,目前烟草企业往往只披露了有利于助长消费的中草药成分,而对于添加的这些中草药成分在高温燃烧后,对人体有益还是有害,消费者并不清楚。希望烟草企业对消费者进行全面的、充分的信息披露,让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进行选择。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认为,对于卷烟中的有害成分消费者有知情权,而烟草行业对这些信息的披露并不充分,需要监管部门的有效介入。他介绍说,美国《家庭吸烟预防与烟草控制法》赋予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权力管制卷烟焦油、尼古丁的水平,以及烟草产品的其他有害成分,要求烟草企业必须提交卷烟及其烟雾中有害和潜在有害成分的清单等文件。中国可借鉴美国的相关法律,以立法方式确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这一以维护公众健康为宗旨的机构作为烟草控制的执行机关,将烟草产品与食品、药品一样纳入一体化的风险规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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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规定室内公共场所五一起禁止吸烟
本报讯 卫生部3月22日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新增加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唐 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