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7月25日电 为加强流通领域护眼灯质量监督管理,黑龙江省工商局委托相关单位近日对省内部分地区销售的护眼灯进行了质量检测,结果表明,有近三分之一产品不合格。
据黑龙江省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委托黑龙江省五金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的14家经销单位销售的39个批次的护眼灯进行了质量检测。检测范围包括护眼灯的标记、结构、外部接线、内部布线、防触电保护、潮湿试验、耐热等十余个项目。结果表明,有27个批次护眼灯合格,合格率为69%;不合格12个批次,不合格率为31%。
据了解,护眼灯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外部接线项不合格;二是结构项不合格;三是耐热项不合格;四是标记项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