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危害着吸烟人的健康,也危害着吸二手烟人群的健康。为了创造无烟环境,各地政府已经或将要出台各种政策,以立法保护环境,保护人们的健康。
二手烟危害大100%无烟环境待创建
很多人并不吸烟,而且讨厌烟草烟雾的味道,但却不能因此就避免了烟草的毒害,因为吸烟人群有意无意间的吞云吐雾已经将空气污染。长期处于吸二手烟环境的人们,健康受到威胁。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研究员杨杰介绍,烟草烟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二手烟,它与主流烟含有相同的气体和颗粒,其中所含有毒气体包括:一氧化碳、丁烷、甲苯、氨、氯化氢;所含致癌物质包括:氯乙烯、苯、甲醛、钋—210;所含有毒金属物质包括:砷、铬、铅、镉等。
科学研究显示,任何程度的二手烟接触都是有危害的。二手烟会导致儿童和不吸烟的成年人罹患疾病甚至过早死亡。接触二手烟的儿童发生婴儿猝死综合征、急性呼吸系统感染、耳疾和较严重哮喘的风险更大(父母吸烟会引起小孩的呼吸系统症状,延缓小孩肺部发育);成年人长期接触二手烟,则会对心血管系统产生影响,并引发冠心病和肺癌等疾病。
另据中华环保联合会国际部负责人王宇明介绍,二手烟已被美国环保署和国际癌症研究署确定为人类A类致癌物质。有统计显示,全世界每年大约有20万名工人因为在工作场所接触二手烟而死亡。大量的研究证实,在全面禁烟法律实施后,因心脏病发作而住院的人数大幅下降。2006年,在苏格兰禁烟法案实施后,苏格兰酒吧工作人员的呼吸系统疾病下降了26%。
另据路透社报道,美国两个研究团队称在公共场所禁烟,可以明显减少心脏病发作的病例。一个研究团队发现,美国、加拿大和欧洲公共场所禁烟1年后,心脏病发作的病例减少了17%,3年后减少了36%。另一研究团队则发现,公共场所禁烟使每年的心脏病发作病例减少了26%。
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中国控烟办公室主任杨功焕指出,全球每年约有500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这其中有100多万人是中国人,二手烟已成为我国严重的个人健康问题和公共卫生问题。
100%无烟环境意味着禁烟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也就是说公共场所将不再设置吸烟区这个缓冲地带。杨功焕表示,现在国内许多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的所谓吸烟室,不能有效消除二手烟的影响,只有100%无烟环境才是唯一有效措施。
各地积极行动
立法杜绝二手烟
在公园散步时、在排队等候时、抑或在餐厅用餐时,我们都有可能被二手烟侵袭,这有时让人觉得无处可藏。可喜的是,在我国已经开始尝试用立法来规范吸烟者的行为,创造无烟环境,保护人们的健康。
卫生部副部长、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会长黄洁夫日前表示,2011年,我国公共场所将实现全面禁烟,为此,一些省市已经开始对禁烟进行立法。
北京市爱卫会办公室主任刘泽军表示,北京将加快对公共场所禁烟法规的修订,无烟立法草案将于今年年底提交市人大。参与立法调研和草案拟定的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晓波解释说,新的无烟法规,将要求公共场所100%禁烟,不再存在吸烟室、吸烟区等公共区域,并对在公共场所吸烟者处以现金重罚。
与此同时,《广州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草案)》也已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该草案规定,在机关办事大厅、中小学校、医疗机构、图书馆、金融和邮电机构营业厅、公共交通售票厅及等候室、网吧、电梯、缆车等10类场所禁止吸烟。
另外,广州亚运会组委会医疗卫生部副部长胡丙杰宣布,根据《第十六届亚运会场馆控烟通用政策》规定,亚运会举办期间五大场所禁止吸烟和禁止任何形式烟草赞助或促销,并要求运动员、教练和体育运动管理者在参与体育运动时不得吸烟。
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透露,上海明年世博会前有望出台“控烟法”,并且扩大现有的控烟场所。
创造无烟环境
有惩罚更要有监督
虽然不断有城市对于无烟环境尝试进行立法,但记者在近日中华环保联合会举办的无烟环境培训会上了解到,目前我国仍有一半以上的城市存在禁烟规定方面的空白,即便有法规的城市,也存在着没有监督管理者或对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以致惩罚措施难以落实,也使对无烟环境的保护仅仅停留于纸上。
而据记者了解,加大惩罚力度是各国公共场所禁烟的惯用做法。欧美公共场所对违法吸烟者罚款1000-3000美元,英国罚款50英镑,泰国罚款3000泰珠。
我国香港规定对在公共场合吸烟者罚款1500港币。但在内地,很多公共场所禁烟法规却形同虚设,有罚则,但却没有人执行。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和教育科科长唐莉颇为无奈地说,根据1995年9月22日开始实施的《南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定规定》,可以对违规吸烟的个人处以1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但据她所知,从1995年9月22日开始,这14年来,南宁市还没有一个市民因为违规吸烟被处罚。
业内人士指出,禁烟规定成了“纸老虎”,问题的根源在于权责主体不清。谁是禁烟工作的主管部门?以广州市为例,规定爱卫会为禁烟的主管部门,但该部门没有执法队伍,因而由爱卫会委托城管局综合执法队伍对违法吸烟行为进行处罚。但城管局提出,爱卫会不具备委托处罚的主体资格,而且,城管局的行政处罚权来自于政府的决定,而不能受某一个机构的委托。像这样,没有执法的主体,“谁来管”的问题都解决不了,“管得怎样”便无从谈起。只有在职责划清后,“预惩制”与“问责制”跟进后,禁烟才可能从法规上落到实处。
另据了解,禁烟法规执行问题在一些城市已经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广州等城市正在准备模仿香港的做法,规定卫生、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旅游、交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各自管辖的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进行监管。
有法规、有了严厉的惩罚措施是一种进步,但只有强有力地去执行,法规的制定才有意义,才能够维护公共场所空气的洁净和人们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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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燕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