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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评论

网销食品安全监管不能“掉线”
江苏消费网 (2016-01-08)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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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学安

  网上点餐,20分钟“外卖”到楼下;朋友圈售卖私家秘制食品……近年来,这类餐饮行业新兴业态在方便市民的同时,也带来了食品安全隐忧。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守住“舌尖上的安全”,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近日对《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进行首次审议。草案规定,利用互联网、邮购、电视电话购物等无实体店方式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相关资质。草案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外配送食物,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专用封闭工具配送食物,分装、贮存、运输食品的温度和实践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提供集体用配餐服务,应在包装显著位置注明配送单位、制作时间等基本信息,并按照规定留存样品。

  (据《法制日报》)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很多食品经营者纷纷“触网”抢占舌尖经济,其中不乏一些自制食品经营者。农家地瓜干、手工烘焙饼干、自制土特产、手工泡菜……各种网售自制食品以绿色健康、绝无添加、手工制作、私人秘制等宣传语吸引顾客,很多店铺还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定制食物的造型和口味。与此同时,“网上订餐”的漏洞也越来越大。此前,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了部分驻杭网络订餐交易平台,要求驻杭各网络订餐交易平台严把餐饮信息发布关,严格审核供餐单位的证照,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餐饮单位立即进行下架处理。

  “不少自制食品销售者不能提供安全证明,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全国人大代表、思念食品公司董事长李伟此前说,网络销售自制食品的安全监管基本处于真空状态,建议加快网购食品监管立法进程,提高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入市门槛,明确执法主体,对网购食品的全链条进行监管。随着网络技术日新月异和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打开电脑或手机,“鼠标加车轮”的订餐模式,越来越受到白领和学生的喜爱,“网上餐馆”成为人们解决口腹之欲的重要部分。此前央视报道,媒体在杭州西湖区九莲庄采访发现,这里扎堆了大批专门外卖的餐馆,餐馆通过外卖网站、APP销售,食品加工环境却是脏乱不堪,墙壁漆黑满是油污,下水沟散发恶臭,香肠和鱼看起来也已变质,墙上有蟑螂飞快爬行。此事被曝光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35家无证无照黑餐馆给予停业整顿或取缔处罚。

  据媒体暗访,这些所谓的“网上餐馆”,既无从事餐饮行业基本具备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实体店面,卫生状况、食物采购及加工过程也极为糟糕,以往在人们眼见为实的消费体验中,这种不具起码资质的黑作坊是少人光顾,难以生存的,但却凭借互联网外卖平台的东风,把赚钱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这些餐馆隐蔽性强,监管起来有难度。但实际上,这种见不得光的餐馆能够借助网络平台营业,还是折射出相关部门监管滞后,在外卖手段改变之后,对网络平台的监管不到位。

  一边是不合格甚至变质的食材、布满了油垢的灶台、散发着恶臭的下水沟,一边又是店主正通过互联网订餐平台接单,生意兴隆,先进与落后,赏心悦目与污秽不堪,就是这般通过美食外卖网站和手机订餐APP程序,源源不断地占领了人们的餐桌。这类通过网站、APP销售快餐的餐馆,食品加工环境脏乱不堪,令人作呕,这确实折射出尽快完善对网上订餐交易模式进行配套监管的必要性。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4年6月国家相关部门启动首次修订的《食安法》(修订草案),其中就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如未尽审查责任,将面临向客户赔偿损失,或被勒令停业吊销许可。

  此前,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万果园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黄玉清建议建立网络销售食品安全追溯机制。黄玉清坦言,网购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问题。食品安全事关民生,如何让网购食品同样也吃得放心,成为当下需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她希望政府能尽快建立全面的网销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通过对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的系统管理和其中关键环节的有效控制,形成整体竞争力,实现食品安全可追溯”。

  近年来,一些网上餐馆利用消费者不到店、无法给予监督的漏洞,大赚黑心钱,这当然不能容许。既然法律已经提供了这么完善的监管、处罚依据,那么执法部门不妨利用好法律法规这把利剑。一方面,要改变以往的监管理念和方式,不但要加强线下的食品安全管理,还要紧盯“线上餐馆”,追本溯源,线上线下一起监管,构筑消费者的健康防线,加强监管部门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对这些网上餐馆提供服务的审查,从而将“脏乱差”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切断问题饭菜进入消费者之口。另一方面,从法律层面对互联网订餐平台提出硬性的卫生许可要求,实现对网络平台和餐饮企业的双重监管。针对网上订餐外卖网站和负有APP审核义务的社交网络企业,未尽到审查责任,或在引进商户的约定中将一旦发生违约的责任悉数推给商户,借以逃避责任,需要在配套监管措施完善中应予注意并加以解决的。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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