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钟慧越 记者张文章)“前些天,我在县城某奶粉店买了1罐奶粉,打开后发现奶粉中有黑色结块。”日前,福建省寿宁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台接到童先生的投诉电话。
发现奶粉问题后,童先生曾到销售商家处理论。商家表示可以退货,但消费者对此处理方式不满意,怀疑奶粉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将奶粉送检,并赔偿相关损失。当事双方在自行协商过程中存在较大异议,无奈之下,童先生拨打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接诉后,寿宁县工商局立即委派辖区鳌阳工商所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工商执法人员发现该奶粉内确实有黑色结块。经销商提供了该批次奶粉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合格。商家认为,在运输过程中,该罐奶粉可能因搬运不当造成罐体破裂,进入空气,致使奶粉变质结块。
8月2日,寿宁县鳌阳工商所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磋商。依据《消法》的“退一赔三”原则,在工商人员耐心说服下,商家最终同意按奶粉价格185元“退一赔三”,赔偿消费者740元,同时支付消费者体检费用260元,两项合计共赔付消费者1000元。随后,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此案划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