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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评论

望禁用明矾是严管食品添加剂的新信号
江苏消费网 (2014-07-0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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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前一些食品添加剂的规范调整源自巨大舆论压力不同,对含铝添加剂的这一调整,充分体现了科学评估、理性决策的公共卫生决策态度。希望禁用明矾的规定,是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的一个开始。

■舒圣祥

日前,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规定,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再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也就是俗称的“明矾”。膨化食品中,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本报记者走访发现,乌市个别用于销售的自制食品仍使用含有上述成分的泡打粉(据7月2日新华网报道)。

油条、馒头、面条、膨化食品……这些食品中,通常会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这一点很多人都知道;含铝食品对人体伤害很大,尤其会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造成不良影响,这一点同样有很多人知道。作为常识,很多合法的食品添加剂,一旦过量都对人体有害。但是,公众对此毫无办法,因为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诸如明矾之类添加剂此前都是被允许的。

食品添加剂的滥用,在我国食品安全事件中无疑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比如之前曝光的大米添加剂,毫无必要却被国家标准允许添加;还有很多食品添加剂可以有更好的替代品,不至于对人体产生潜在危害,比如这次被禁用的明矾。可以肯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如果过于宽松,食品安全品质就很难有质的提高。

这个问题长期不受重视,一方面大概是因为我们之前的食品安全监管层次还很低,连三聚氰胺、瘦肉精等明显违法的“食品添加剂”都大量存在,更遑论合法的食品添加剂了;另一方面更是因为我们之前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理念有问题,没真正认识到,使用食品添加剂越少越好,不仅要“无害健康”,且须“确有必要”。

与此前一些食品添加剂的规范调整源自巨大舆论压力不同,对含铝添加剂的这一调整,充分体现了科学评估、理性决策的公共卫生决策态度。禁用明矾等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对于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理念正在纠偏,不仅违法添加要严打,合法添加的标准也不能满足于“不过量就无害”。因为饮食习惯不同,理论上的“不过量”,经个体不断叠加很可能就过量了。比如含铝食品添加剂,馒头、面条,单独到每样食物可能都不超标,可一个孩子长年吃,极有可能危害健康。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应该严格再严格。希望禁用明矾的规定,是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的一个开始。我们的食品安全事件,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监管不力,另一个就是标准太低。

禁用明矾的新闻背后,有人说“早干嘛去了”,还有人说“光有标准没执行有什么用”。确实,公众的“胃”早就等不起了。一方面要对照国外标准与国际惯例,尽快系统性地清理和规范现有食品安全标准;另一方面,要有严格的执行和落实,让每一项更严格的标准,都能得到有效遵循。具体到禁用明矾,标准是有了,就看监管了。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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