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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

武汉部分饭店为避新《消法》出歪招
江苏消费网 (2014-05-2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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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武汉讯(李国安 记者吴采平)日前,湖北省武汉市消费者协会通过对武汉市相关酒店进行暗访发现,新《消法》实施后,“包房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等情况少了,但又出现了中高档大酒店开始收取服务费、包房档次不同用的菜单不一样等新情况。记者从湖北省工商局了解到,今年一季度该局12315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显示,餐饮投诉居服务类投诉之首,有155件消费者投诉,占投诉总量的6.99%。
  近期,武汉市消协对武汉市湖锦酒楼、艳阳天酒店、汉口私厨、老汉口公馆、华美达光谷大酒店、新世界酒店中餐厅、亢龙太子酒店、马可孛罗酒店中餐厅共8家高档餐饮酒店进行了暗访,发现各大酒店都允许自带酒水,并且都不收取“开瓶费”。暗访中发现,包房设置“最低消费”的现象基本消失,但中、高档大酒店开始按10%或15%的标准收取包房服务费。在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北路的“老汉口公馆”,暗访人员问门口的女迎宾员:“有没有10人就餐的包房?”迎宾员说:“包房分普通包房和商务包房两种。”暗访人员又问:“两种包房有什么区别吗?”迎宾员答道:“商务包房的菜谱与普通包房的菜谱不一样,商务包房的高档菜肴比较多,要加收10%的服务费;普通包房不收服务费,但装修差一些。”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仍有部分中低档餐厅、酒店打着“禁止自带酒水”的招牌,罔顾新《消法》。5月10日中午,记者随朋友张先生到位于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一商场内的餐厅准备进餐,被服务员当场拦下,原因是张先生手中拿着一瓶喝了一半的饮料。该服务员称,可帮食客寄存外带酒水,用餐完毕再归还。张先生觉得,餐厅这样强制要求,大多食客也不会反抗,毕竟不想因为一顿饭坏了心情。记者问:“如顾客执意自带酒水,又该怎么处理?”该店服务员说,自带开瓶器和杯子,就不会另外收费,但如果用店内的器皿饮用,就要多收50元左右的开瓶费。
  记者发现,在武汉市武昌区汉街万达广场的鱼旨寿司店内提示牌上醒目地写着:根据2002年5月1日起实行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的要求,请不要自带食品、酒水及饮料。
  对此,湖北万泽律师事务所陈燕雄律师认为,中、高档酒店加收服务费法律未作禁止规定,但是应尊重消费者享有的权利。首先应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即事先以明示的方式告知消费者收取服务费的标准、提供服务的内容等;其次应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即酒店应按明示的内容不折不扣地提供服务,不得虚假承诺,也不得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强制消费者消费并加收服务费。至于开瓶费、禁止自带酒水明显有悖于新《消法》。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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