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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要求,自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就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
新规实施后,意味着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商必须直接参与到产品在境外的研发及包装设计中,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产品在境外生产时也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这一规定也将转变消费者“包装上全外文才是原装进口”的认识误区。图为消费者在北京一超市内选购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
本报记者董芳忠摄影报道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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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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