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采平
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披露了三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通山县查处“美国种玛胶囊”案
【案情简介】
2012年2月初,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举报两个网站销售“美国种玛胶囊”。该局于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审讯:2009年10月至2012年5月,张勇与咸阳秦昆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商议,在保健食品晨露牌洋参芪杞胶囊中添加伟哥粉用来生产美国种玛胶囊、奥特龙胶囊,由张勇等以网上及电话订货的方式销售。经查实,合计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经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张勇等人生产销售的上述两品种含有“他达那非”或“西地那非”或这两种物质的混合物。9月,通山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张勇等9人向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移送,目前通山县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
案例二:武汉查处甘常亮等7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
【案情简介】
2012年8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武汉市公安局配合,在武汉市汉阳区查获甘常亮等制售假药案,现场查获大量假药成品半成品、包装材料、宣传单、患者资料清单等。2011年2月至2012年8月,甘常亮伙同张鑫、胡彩军、许飞、尚翠芳、程春花、温百花等7人,从事非法生产销售假药的活动,从网上购买大量患者资料,通过电话促销的方式冒称“糖尿病病理基因药物研究院”医生进行电话促销,患者确认购买之后,甘常亮等人在假药仓库内进行简单的贴标签和外包装,最后通过武汉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和湖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武汉锦臣飞讯物流有限公司”和“武汉鑫源海商贸有限公司”名义向患者发运假药并代收货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公安机关已查明,甘常亮等人向全国314名患者销售假药,销售额307900元。目前,甘常亮等7人已被公安机关批准逮捕,对其制假所需原料的来源等问题,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案例三:潜江查处陈云发、胡国珍生产销售假药案
【案情简介】
【处理过程及结果】
公安机关通过调查了解,陈胡二人分工明确,陈负责生产,胡组织原材料,然后将生产的假药以北京同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在药品招商网上发布广告、寄发招商宣传册等方式推销生产的假药,截至案发时,胡国珍已销售给四川省合江县天寿药店、湖北广水市个体药商朱艳清等药店和其他药品使用机构假药2280盒,销售金额34968元。目前胡国珍正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陈云发已被潜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