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通讯员陈健民 施仪勇)10月8日,家住浙江省湖州市菱湖镇的费女士来到吴兴区消保委,反映湖州某食品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达生日预订礼品糕点,使费女士未能及时将礼品送出,在众亲友面前十分尴尬,冲淡了生日宴席的喜庆气氛,要求某食品有限公司给个说法。
10月1日,费女士为儿子16岁生日办宴席。在之前的9月15日,特地去湖州某食品有限公司订购了85份礼品糕点,每份价格37.5元,共计总价款3187.5元。预订时要求在10月1日9点前将糕点礼盒送到湖州菱湖镇上一家大酒店。然而,宴席当天这些糕点礼盒在费女士的电话催促下,11点30分左右才送到酒店,这时宴席已经开始。为了将这些礼盒糕点送给亲朋好友,打乱了整个宴席计划,费女士感到整场宴席的喜庆气氛受到了影响。
吴兴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召集纠纷双方进行了调解。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湖州某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双方事先约定的送货时间承诺,根据《合同法》违约责任追究相关规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湖州某食品有限公司补偿费女士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