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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南京7所幼儿园收取赞助费150万被查
江苏消费网 (2011-06-22)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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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下区常府幼儿园,向将于今年9月份入园的托班新生家长收取捐赠款,标准为2000元/生-6000元/生,已收34名;向将于今年9月份入园的小班新生家长收取捐赠款,标准为3000元/生,已收17名;向在园托班幼儿家长按500元/生至2000元/生不等的标准,以“六一玩具自愿捐赠”的名义要求将钱款直接汇入企业银行账户,已收62名。

这仅仅是南京市物价局昨天通报的一起幼儿园乱收费例子。据介绍,自今年5月30日起,南京物价局联合教育局等部门,对2011年1月1日以来的幼儿园收费进行了检查。在抽查的19所公办园2所民办园中,竟然有10所幼儿园存在不同程度的乱收费现象。幼儿入园之难,幼儿园收费之乱,由此可见一斑!

情况通报

庆“六一”要家长“自愿捐款”

在昨天的幼儿园收费检查情况通报会上,南京市物价局还通报了一家收费未遂的幼儿园。

六合区机关幼儿园在“六一”节前夕,以庆祝六一儿童节的名义要求新入园家长“自愿捐款”,标准为4200元/生,而且必须要找一家单位盖章,以单位名义自愿捐助。所幸此事曝光后,物价部门迅速进行调查处理,幼儿园也及时中止了收费。

然而更多的幼儿园乱收费不但非常“顺畅”,而且乱立名目,花样繁多。

有7所幼儿园涉嫌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金额高达150.05万元。而且收取方式多样,有明目张胆地要求“捐”钱——直接向入园新生收取捐资助学款。有间接一点的——以“六一玩具自愿捐赠”、“六一慰问款”等名义,要求家长将钱款直接汇入或自找企业单位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收取赞助费。

除了钱还张口要贵重物品

不仅要钱,还有要求“捐”贵重物品的,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等等,同样也要求家长以企业名义捐赠。

另据透露,部分幼儿园准备收取入园赞助费,听到检查风声,迫于舆论压力,尚未收取。

这还只是赞助费,还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立项收费的。据介绍,个别幼儿园未按核定的等级标准收费,擅自提高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的幼儿园违反规定,擅自立项,向在园幼儿收取社会实践费每人每月30元,还有的幼儿园擅自收取代办费。

早有规定

这些费用都不应该收

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杨自清介绍说,幼儿园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政策与管理规定来收费。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等级收费。各公办幼儿园收费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立项和提高收费标准。

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则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根据规定,幼儿园严禁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其他费用,也不得在规定的幼儿在园时间内,以开办兴趣班、特色班、实验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怎么处罚

立马停、赶紧退、必要时行政处罚

杨自清副局长告诉记者,对查处的案件,“立马停、赶紧退、必要时行政处罚。”具体来讲,南京市物价局将严格按照价格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处理,责令退还违规收费。逾期未退还的将予以没收,并视情节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南京市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开展收费自查,自觉纠正违规收费行为,主动退还多收费用。

另外,物价部门也欢迎社会各界及时拨打12358电话,举报乱收费行为。对群众举报,杨自清表示凡有举报,一定严查,检查结果,一定反馈。

需要提醒广大市民的是,无论是实名还是匿名举报,物价部门希望大家能够妥善保管好收费票据,举报时最好能提供这些票据,这样能更方便物价部门调查处理。

□实习生 姚聪

■新闻链接

入园难,实质上是入名园难

明年南京基本消除无证幼儿园

在昨天的通报会上,南京市教育局副巡视员杨林国也介绍了南京市幼儿发展的基本情况。

据介绍,截至2010年9月,南京市共有503所幼儿园,其中公办287所,民办216所。南京幼儿教育面临的主要难题在于,目前正处于适龄幼儿入园高峰。

实际上,就南京全市来讲,南京市幼儿教育资源基本能满足要求,但是优质名园资源还是不够,入园难,实质上应该是说入名园难。

为此,南京市教育局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学前教育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增加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要保证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7%以上,其中江南八区、沿江开发区要达到8%,另外三区两县要达到5%以上。加强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幼儿园配套建设,各区县每年新改扩建2-3所达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2所达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村办园全部建成合格幼儿园。

到2012年,南京将基本消除无证幼儿园。到2015年,南京市公办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70%,其中,教育行政部门办园数达到总数的30%。

同时,从今年开始逐步推行幼儿教育助学券制度,具有南京户籍的幼儿应满足下列条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到申请幼儿助学券的当年8月31日前年满3-6周岁。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除满足上述三条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幼儿法定监护人具有南京市暂住证;幼儿法定监护人应在南京生活两年以上(截至申请幼儿助学券当年的8月31日前);有相对稳定的工作。

符合幼儿助学券发放条件的在园幼儿,每人每年可以享受2000元的幼儿助学券,其中每学期可享受1000元。每个幼儿在园期间最多只能享受三年的幼儿助学券。姚聪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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