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就儿童机票价格高于成人票价引发的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原告败诉。作为原告代理人,律师张元欣对这样的结果不满:儿童机票价比成人高,明摆着不合理……
状告航空公司
本案的原告是乌鲁木齐实验小学一名9岁学生。
2008年8月20日,她的父亲张元欣打算买一家3口从上海返回新疆的机票,发现东航成人票打3折为790元,儿童票按规定为全价的一半是1100多元。好在航空公司允许儿童购买成人票,张元欣就花790元为女儿买了一张成人机票,加上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共990元。
张元欣告诉记者,国家规定儿童飞机票价享50%的优惠,目的是保护没有收入的儿童利益,但是,航空公司没有体现这一政策。“比如1000元的原价票打3折,成人只需花300元购买机票,而儿童票却要500元,这明显不合理。”于是张元欣“较起了真”,决定起诉航空公司。
2008年9月,女儿作为上诉人、张元欣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航退还原告50%的机票款、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以及相应损失共计1510元。
张元欣认为,2004年8月12日起施行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决定》指出,“儿童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购买儿童票”,既然当日同一航班上成年人购买的是790元的3折机票,那么儿童就该享受这一价格的一半即395元。
对此,本案的一、二审法院均不认同。一审法院认为,成人机票分为全价票和折扣票,虽然法律无明确解释成人普通票即为全价票,但参照相关法规、规章以及交易惯例,成人普通票应为全价票。二审法院也认为,本案中成人打折机票已降低至成人全价机票的30%,如果将儿童票理解为在此基础上再降价50%,则明显与现有规定的制定原则不符,同时对航空公司也不公允。
不是个别现象 张元欣拿到了二审判决书,但他仍然不服。
他认为,“儿童机票高出成人票价”不是个别现象,一到“出行淡季”,国内部分航线就推出特价票、超低折扣票等,这时,成人机票价往往低于享受50%票价的儿童票价。
记者从部分航空公司了解到,考虑到家长的承受需求,航空公司允许儿童购买成人折扣机票。但是,持成人票乘飞机的儿童无法享受“无人陪伴乘机”服务,并要出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个别航空公司还不允许儿童购买成人特价票。
老“规则”该改了 新疆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白莉说,几十年前制定相关“规则”时几乎没有折扣机票,随着航空运输形势发生的巨大变化,现在淡季票价打折是常事,如果以前出于对儿童的保护和公平原则的考虑,规定了儿童机票50%优惠幅度,那么,当前形势下这种优惠未必体现上述原则。
白莉说,国家有关部门应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