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田珍祥
2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工商系统竞争执法和直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据悉,此次电视电话会议就2013年严厉查处各类垄断案件、加强反垄断执法制度建设、深化竞争执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与打击传销等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着重安排部署了2014年直销监管与打击传销工作。
●多措并举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据介绍,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打传销 反欺诈 促和谐”执法行动,这是历年来参与部门最多的一次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全国工商机关共立案调查和移送公安机关传销案件1141件,涉案金额34亿元,捣毁取缔传销窝点7683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6万余人。
国家工商总局还与公安部共同研究确定了全国98个传销重点整治城市,大力开展重点地区整治,并将其中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突出,传销活动集中,传销案件多发、频发的35个城市,列为一类地区开展重点整治。会同中央综治办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赴20余个重点城市开展实地督导,有针对性地加强案件督办。2013年,全系统共查处传销案件1677件,同比增长31.84%,有力震慑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工商总局还启动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夯实打击传销工作的基层基础,并积极开展宣传,有效扩大了宣传覆盖面,提高了人民群众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
此外,各地工商部门积极推进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建设,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机制,初步建成了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公安、工商为主力,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建立防范打击涉藏涉疆传销活动协作机制,形成打防控工作合力,维护藏区和新疆地区政治、社会稳定。建立完善打击网络传销监测查处工作机制,打击网络传销电子数据取证分析远程技术支持平台,加强网络传销监测与取证认定。2013年,共监测发现涉嫌散布传销内容网站(网页)2000余个,移交公安、工信、外宣部门依法关闭、封堵1763个。
会议要求,2014年,各地要继续加强对大要案件的打击查处,重点整治地区要继续深化整治,结合专项行动对症下药,持续开展具有一定规模、见实效的打击行动,扭转辖区内传销活动的猖獗势头。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揭露传销的本质及危害,增强群众辨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系统内外合作,提高打击网络传销的执法效果。
●进一步深化规范直销监管
会议介绍,在加强直销市场监管方面,各地工商机关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跨区域违规直销、违规招募、违规培训、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从事传销违法活动。2013年,全系统共查处直销违法案件117起,涉案金额1314万元。
在推进直销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面,工商总局组织召开了直销企业工作座谈会,制定印发了《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引》,引导直销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直销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同时,强化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工商总局先后对直销案件、公众留言、举报投诉较多的直销企业进行了行政约谈和提醒告诫,通报有关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认真做好企业直销许可审批、直销企业扩区核查工作,切实把好直销市场准入关。2013年,全国工商机关先后对16家申请直销企业进行核查。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已有直销企业43家。
会议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方面,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传销活动的隐蔽性、欺骗性更强,查处打击难度加大,团队计酬模式在直销业内隐性存在,直销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
记者了解到,此次会议对2014年直销市场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地工商机关以直销监管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直销市场监管执法。针对目前直销市场存在的夸大虚假宣传、夸大计酬收益、违规招募培训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直销企业招募培训、产品推介、会议宣传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直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对新批准直销企业、拟扩区直销企业以及直销案件、投诉举报较多的直销企业的日常监管,及时调整规范管理措施,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建立长效互动机制提高执法效果
据了解,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是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此次会议要求,2014年各地工商部门要全面强化竞争执法工作,严厉打击传销和严格规范直销,切实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为市场体系有效运转“清障搭台”,努力把市场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2014年,各级工商机关要着力查处损害市场竞争秩序行为,对经济社会影响大的垄断案件,紧抓当前市场竞争中多发易发的热点问题,加大对传统领域和互联网等领域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开展传销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为突破口,以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为载体,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2014年,各地要继续加强对大要案件的打击查处,重点整治地区要继续深化整治,结合专项行动对症下药,持续开展具有一定规模、见实效的打击行动,扭转辖区内传销活动的猖獗势头。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揭露传销的本质及危害,增强群众辨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系统内外合作,提高打击网络传销的执法效果。
此外,各地还要加强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对直销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建议提示、提醒告诫、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性手段,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帮助企业完善制度,防范不规范行为的再次发生。同时积极推进直销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加强对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引导直销企业加强内部制约机制建设,严格自律、规范经营。各地也要认真落实直销案件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反馈核查信息,做好直销许可协助审批、扩区核查工作。
记者了解到,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还将与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4-6月,国家工商总局还将组织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与商务部、公安部的协作机制,完善直销审批方式方法,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口,并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基础建设,强化专业化执法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