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程旭亮 记者朱海)近日,江西省工商局发布2017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的流通领域灯具、节能灯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其中,被抽检的38批次节能灯中,有26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仅为34.2%。
据悉,本次共抽检灯具35批次、节能灯38批次,灯具合格率为100%,节能灯合格率为34.2%,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和功率因数等方面。低价商品不合格率较高,售价10元至20元的被检商品不合格率高达84%,售价20元至50元的被检商品不合格率为16%。
本次抽检反映三方面问题:一是灯功率不符合要求。本次抽检中,有16批次样品的实际消耗功率与样品标识中标称的额定功率偏差超出标准规定的范围;二是初始光效不符合要求。本次抽检中,有13批次样品的初始光效值达不到国家能效标准规定的最低要求或企业明示标识要求;三是功率因数不符合要求。本次抽检中,有7批次样品达不到国家标准最低限定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