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桑雪骐
环境问题的凸显,成就了空气净化器和净水产品市场,但是,当人们准备购买相关产品时却发现,企业的忽悠让这一净化产品的市场布满了浓重的雾霾。困惑的消费者疾呼“等风来”。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宣布,将在净化产品市场刮起一场净化之风,净化产品将不能再靠忽悠抢市场。
既然是净化产品,人们自然希望其净化效率越高越好,而这也成为厂商们忽悠的重点,空气净化器净化效率99%的宣传语比比皆是,净水器仿佛也成为了可以永久使用,甚至包治百病的万能产品。但是自净化产品市场火爆以来,本报便不断接到消费者的相关投诉,反映自己购买的产品远没有厂商宣传的那么好;而当消费者要求退换货时,厂商反而以消费者使用不当、水质不符合净水产品使用要求等为由推诿。为此有不少消费者表示,不用净化产品,心中不安,要使用,但产品的选购和使用却常常是一笔糊涂账,甚至会给人平添烦恼。
两件小型家用电器的选购和使用已经成为了影响民生的大问题。为此,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公告称,将针对近期市场上出现部分经营者在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于1月—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以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整治重点:宣称经检测机构检测,而实际未经检测的;宣称的检测数据,与实际检测数据不符的;隐瞒检测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检测环境、检测时限,而只宣传检测得出的数据的;突出宣传某项数据,误导消费者的;未取得检测机构认证,擅自宣传认证的;只检测产品的局部部件或某项部件功能,如过滤网、滤芯等,却宣称商品经检测具有同等功能的;伪造、虚假标注、虚假宣传产品及其部件产地的;未经检测或没有科学依据宣传商品适用于特定人群的;未经检测或没有科学依据宣传商品具有治疗、保健等功效的;虚标商品性能、获得的荣誉、企业规模及专利的;无科学依据夸大空气、水污染损害后果,造成消费者恐慌,误导消费者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取得而未取得生产资质生产商品的;仿冒、假冒他人知名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字号或姓名,造成消费者误认的。
国家工商总局决定,1月1日至1月31日,为经营者自查阶段,要求各生产、销售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行政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责令改正或依法从轻进行处罚。对2月1日后,生产者拒不改正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经营者继续销售有虚假宣传内容的商品或在销售中进行虚假宣传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格予以查处;对前期已经进行处罚仍不改正的,视为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净化产品市场的风来了,人们盼望着,国家工商总局整治市场的大风能吹散漫天的雾霾,让消费者在选购时能够放心、安心,使用时能够舒心、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