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孙安民(68岁,陕西西安退休职工)
2011年4月22日,陕西安康市宁陕县中心广场彩旗飘飘,宁陕县桑乐太阳能经销部正在搞促销活动,宣称只要购买一套价值3579元的太阳能产品,另外再加399元,就可以得到一台价值1949元的26英寸平板电视。现场摆放着几十台太阳能样机、电视机和送货车辆,广告单上、送货车辆上,都有醒目的国家认证标识和促销广告,宣称其产品是“中国名牌”、属“国家免检”产品等。
我家里正好需要太阳能产品和电视,不由得就被吸引住了。看到大家争先恐后购买的场面,我也交了3579元,另外支付了399元,购买了一套太阳能产品和一台26英寸平板电视。
产品广告里宣称太阳能里面的水可以直接做饭,我想,这就是说,可以直接饮用呗。我爱喝凉水,所以经常直接饮用。2011年七八月时,我感觉太阳能里的水越来越不好喝了。打听后,有内行人士告诉我,太阳能里的水长时间未用就会变味,不能喝了。
2011年12月底的一天,太阳能里的水不热了。经过维修人员检查,原来是传感器坏了,只好花费了60元更换。
维修热水器时,我不由地想,这桑乐太阳能是一家大公司啊,销售的是“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啊,怎么这样不经用呢。
除了热水器,我看着399元买来的26英寸电视也觉得不对劲了,怎么看都觉得比别人家的26英寸电视小。正好家里有一个标有英制尺寸的卷尺,经过测量,我大吃一惊:我的电视机对角线长度还不到20英寸。我立刻给宁陕县桑乐太阳能经销部打电话。他们回答说,我们没有骗你,电视机尺寸是生产厂家制定的,我们只是一个销售平台,具体尺寸以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的尺寸为准。
当时,我真的是被气懵了。随后,我就走上了维权之路。我电话联系宁陕县当地有关职能部门,他们说,有些情况要调查并向上级请示。但随后,就就没了消息。
我只好向当地法院起诉,但一审法院认为被告行为不构成欺诈,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我不服,上诉到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经过审理和核查,发现该太阳能产品没有获得“中国名牌”称号,也不是“国家免检”产品。宁陕县桑乐太阳能经销部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构成欺诈。
2014年9月9日,我收到了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来的终审判决书,该判决书支持了我要求“退一赔一”的诉讼请求。终审判令宁陕县桑乐太阳能经销部退回我的购货款3579元,再赔偿我3579元。
(徐文智整理)
期盼
通过我和宁陕县桑乐太阳能经销部的“倒霉”结缘,我深切地感觉到,社会在进步,法治在进步,只要人人都有一点维权意识,我们的生活就会越来越好。我期盼:企业要自律,企业要诚信;职能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