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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净化器宣传误导 退货
江苏消费网 (2014-06-1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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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上海讯(杨婵婵 记者刘浩)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消费者王先生投诉,他花费2159元购买的松下牌加湿净化器不具有商家宣称的去除甲醛功能,要求退货及赔偿遭拒。
  王先生告诉记者,这款松下加湿净化器产品宣传甲醛去除率大于99%,说明书内也明确表示可以除甲醛,实际使用后却发现没有该项功能。王先生向松下电器反映后,维修人员表示这款净化器没有除甲醛过滤网。
  接到投诉后,静安区消保委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松下电器表示公司不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这款空气净化器的脱臭过滤网有除甲醛的功能,只是机器中没有配置单独的除甲醛过滤网,如果需要进一步强化除甲醛功能,消费者须另购专用除甲醛过滤网,并安装到空气净化器中。王先生认为,购买空气净化器时商家并未告知除甲醛过滤网需另行购买,涉嫌误导消费者。
  静安区消保委认为,除甲醛是空气净化器的一项重要功能,商家理应提醒消费者注意此款空气净化器没有除甲醛滤网。经调解,松下电器最终同意为消费者全额退机。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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