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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湖北:近七成家电投诉涉及质量问题
江苏消费网 (2014-04-0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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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吴采平
  记者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2013年度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中获悉,2013年,湖北省各级消委组织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6743件,其中涉及家电质量问题投诉4594件,占家电投诉总量的68%。消费者的投诉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一、家电安全存隐患。由于一些家电产品存在设计缺陷、安全隐患、附件伪劣、使用方法不明确等问题,导致消费者在使用时,电器发生自燃、爆裂、失效等安全问题,致使消费者的财产蒙受严重损失、精神遭受伤害。如2013年3月10日,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消费者王先生购买了一台樱花牌燃气热水器,回家安装使用后的第三天,热水器的水管便发生爆裂漏水,导致家中的地面和部分家具损坏;8月31日,湖北省老河口市消费者胡先生家中的小鸭牌洗衣机突然起火,烧毁部分家具、熏黑了室内墙壁。
  二、质量问题多。家电质量问题是当前家电消费领域消费者最为诟病的地方,该问题占投诉比重近七成,干扰了消费者的生活节奏,也使商家的信誉大打折扣。主要表现在洗衣机、冰箱、空调、电风扇等产品经常出现电子件失效、漏水漏电、噪声大、按键失灵等方面。
  三、销售旺季争议纠纷频发。
湖北省气侯特点四季分明,尤其是夏冬两季温差大、时间长。夏天气候炎热,冬天十分寒冷,消费者购买空调、冰箱、冷风机、取暖器等消暑和取暖产品量大大增加。因购买使用集中,一些家电经营者的售后服务跟不上,导致消费纠纷频发。如湖北省恩施市消费者计先生于2013年4月购买的科龙变频空调,当年7月空调出现不制冷的问题,联系售后维修,结果修了一个多月未修好;2013年10月7日,消费者陶先生在武汉广场三星专柜花费1.4万元购买电视机一台,过了11天才收到货。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湖北省消委会呼吁家电经营者要进一步规范家电产品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的建设,严格落实家电产品三包规定,消除家电售后维修服务领域的乱象,着力提升和改善家电行业整体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家电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湖北省消委会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安全消费意识,积累安全消费常识,在消费过程中养成自我保护的习惯,科学、理性、舒适、愉悦地进行消费。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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