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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家电保修期被口头延长 工商调解解决纠纷
江苏消费网 (2011-03-1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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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西省兴国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

  申诉 2月14日,谢某到当地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洗衣机。当时,商场店员向他介绍说,该店出售的洗衣机保修期为3年。送货后,谢某拆开包装发现该洗衣机保修单承诺的保修期为1年。谢某认为自己被欺骗,将该洗衣机和保修单一同送到商场与店员理论,并发生争吵。因退机不成,谢某向兴国县工商局潋江分局申诉。

  结果 工商人员调查了解到,该商场店员是刚上岗的,对保修期的规定不太了解,为了销售业绩便在谢某购买洗衣机时口头将其保修期延长了两年。经调解,该店员向谢某当面道歉,谢某把洗衣机拉回了家。(肖春玲)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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