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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家用厨房电动机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江苏消费网 (2010-11-1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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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成都讯(何 国 记者刘铭)近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布了23个家用厨房电动机械产品的比较试验结果。比较试验结果显示,部分家用厨房电动机械产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据四川省消委会介绍,本次23个比较试验样品由四川省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成都市区大型超市及一些电器市场购买,其中包括豆浆机9台,榨汁机、搅拌机10台,食品加工器4台,价格从145元/台—2280元/台不等,涉及生产企业23家。

  四川省消委会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23个样品进行了比较试验。比较试验结果显示,从总体上看,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近几年来的整治,家用厨房电动机械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有所提高。23个样品的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结构、电源连接与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等安全防事故指标,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要求。

  而在标识和说明、输入功率、内部布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4个项目上,部分样品不同程度地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情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四川省消委会举例说,部分家用厨房电动机械产品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产品的内部布线没有固定到位或没有加防护措施,不能防止布线与散热叶轮等运动部件接触,容易造成电源线磨损、断裂,发生短路现象,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触电危险。

  另外,此次比较试验的23个样品中,有22个样品标称是2009年3月以后生产,按照规定,应当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GB4706.1-2005和 GB4706.30-2008。但比较试验结果表明,标明执行的是旧的国家标准和未标注及未完整标明执行标准的共有17个样品,占样品总数的73.9%。

  据悉,对于四川省消委会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大部分生产企业表示认可,给四川省消委会回函称已经将不合格批次产品下柜停售和召回处理。

●选购提醒

勿轻信广告宣传

  四川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市场上众多的家用厨房电动机械产品,在选购时要保持理性、科学的态度,不轻信广告宣传。

  一是注意产品功能是否符合需要。家用厨房电动机械产品种类繁多,功能多样,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购买。

  二是注意产品标识和说明是否完整。消费者要尽量选择标识和说明齐全的,以及带有国家强制性CCC认证标识的厨房电动机械产品。

  三是选购时要进行试运转,观察产品运转时是否平衡,电机转动时声音是否正常。 (刘 铭)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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