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家电数码 » 维权要闻 >> 正文

维权要闻

彩电出故障屡修不好 消委会调解更换新机
江苏消费网 (2010-10-2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沈存贵本报记者 顾艳伟

  消费者购买的彩电出现故障,维修部经过近两年维修未果。后经广西全州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近日,维修部同意换一台同品牌新彩电给消费者。

  投诉 2006年7月,全州县的沈女士花5900多元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彩电。2008年12月初,该电视机无法开机,沈女士与生产厂家设在南宁市的定点维修部取得联系,维修人员上门将电视机拿去维修。此后,沈女士多次与对方联系,得到的答复始终是在维修中,直到一年后对方改口说电视机无法修好,并拒绝接电话。无奈之下,沈女士于今年6月中旬向全州县消委会投诉。

  结果 消委会工作人员与厂家联系,并先后多次联系南宁维修部,指出其无故拖延维修的错误。经消委会多次协调,9月中旬,维修部同意为沈女士更换一台新的同品牌彩电,目前,新彩电已送至沈女士家中。

编辑:孙林美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