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峰
碰到卖场正在搞促销,而家里的装修还没有完,家电买回来没处放,怎么办?别担心,为了追求销量,很多卖场都提供了解决方案——预购,即先交预付款买下产品,此后可随时提货。这一便民举措颇受消费者的欢迎。但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由于延迟提货,预购家电经常会带来产品缺货、难以退换等麻烦。
北京消费者李先生前不久就遭遇了预购家电的麻烦。今年8月,趁着某家电卖场冰洗产品大促销,李先生便进去逛了逛。当时家里装修还没完,所以一开始只是看看,没打算买,后来却被促销员游说得动了心。“他说冰洗产品一年优惠幅度最大的时间段就是夏天,当时买可以享受最大折扣,而且想什么时候提货都行,只要提前3天打电话通知,保证按时送货上门。”李先生于是选购了一台洗衣机和一台冰箱,并全额付了款。
9月中旬,李先生新居装修完毕,就等着家电进门了,于是他打电话给卖场,要求约定时间送货。谁知到了送货当天,卖场却告知他所选冰箱没货,厂家也已经停产,要求李先生换一个型号。“我家里放冰箱的位置是改出来的,尺寸比较特殊,千挑万选才找到那个型号,现在很难再找到能放得下的产品。”李先生告诉记者,因为促销员保证有货他才交钱的,而且他还反复叮嘱卖场一定要为他留着货。“明明是这几个月里把我的货给了别人,所以我要求退款。”
但是,商家却不同意退款,理由是已经过了退货时间了,他们承诺帮李先生更换一台尺寸适合的冰箱。谁知货运来之后李先生上网一查才发现,送来的产品型号比他之前选购的那款还要“老”,厂家已经于2008年停产,而且送来的冰箱电源线等处还有破损,看上去不像新的。“给我送来的分明是样品。”李先生一怒之下,对商家进行了投诉。
无独有偶,江苏无锡消费者殷先生也遭遇了预购家电的麻烦。今年6月份,无锡一家电卖场搞活动,殷先生的新家正好需要买家电,见活动力度大,就在销售员的推介下,把全套家电都买齐了,并全额付了款。到了十一前几天,殷先生的新家装修完毕,他打电话给卖场要求两天后送货。然而,到了送货当天,卖场却告知其中一台电视没货,而且厂家已经停产,卖场已经进不到货了,要求殷先生换型号。殷先生告诉记者,他家放电视的位置也比较特殊,千挑万选才选到那台电视,因而,殷先生要求退款并赔偿。
殷先生认为,家电卖场当初承诺未兑现,而且缺货没有提前告知,属于违约行为,他理应获得赔偿。但是,卖场表示双方没有合同关系,只要帮消费者调换货就没有责任了。双方各执一词。
对此,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谈小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这种情况,理论上消费者是可以进行索赔的,因为消费者已经付款,却未实现合同目的,由此带来的交通费等损失是有权向商家索赔的。但是因为当初双方没有关于违约金的协议,因而商家虽有违约责任,消费者要求赔偿却很难。“虽然付款后会有相应的收据,但商家不会与消费者将缺货的违约金、交通损失等以合同形式落在书面上,这就造成了维权困难。不少商家都认为,只要帮消费者换货就不算违约了。”谈小顺告诉记者,由于当时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因此就算索赔,责任、索赔金额都很难界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预付订金或者预付全款已经成为家电商的惯用促销手段,目的就是套住消费者。很多新居尚在装修中的消费者往往都是趁着节假日或者大型促销活动时预付款购买家电,并和商家约定时间送货,由此发生的消费纠纷也不少。因此,消费者需要注意,在预购家电时,一定要有风险意识,购买时切记将商家的承诺以书面形式予以约定,以便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