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从效力上是递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各级标准的制定单位和程序。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总局属下的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是国家标准唯一合法的官方制定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GB/T16733—1997),我国国家标准制定程序阶段划分为几个阶段,即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
目前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行业标准计划单列单位对行业标准制定过程的起草、技术审查、编号、报批、备案、出版等工作进行管理。
微波炉国家标准一览表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发布部门实施日期状态
GB4706.21-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微波炉的特殊要求1997-09-01作废
GB/T16607-1996微波炉在1GHz以上的辐射干扰测量方法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0-01现行
GB/T18800-2002家用微波炉性能测试方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2003-04-01作废
GB4706.21-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微波炉的特殊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2003-08-01现行
GB/T18939.1-2003微波炉电容器第1部分:总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2003-08-01现行
GB/T18800-2008家用微波炉性能试验方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2009-05-01现行
GB4706.90-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微波炉的特殊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2009-07-01现行
GB/T22939.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微波炉的特殊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2009-09-01即将实施
GB4706.2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微波炉,包括组合型微波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2010-01-01即将实施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