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6日,上海交大的唐老师花了近两万元,在维优公司订购了两台IBM笔记本。然而,唐先生怎么也没想到,验机时竟发现笔记本接口有磨损痕迹,电池外包装也非常旧,他怀疑买到了二手货,当即要求换新机,但几经交涉,商家就是不同意更换……
投诉信原文如下:
2007年7月6日购买了2台IBM 2007MT1 L33R9G8笔记本,并与商家签订了销售合同。在7月6日验机的时候,发现笔记本的左侧视频接口的螺丝外表面有明显的磨损痕迹,并向送货的维优工程师出示,得到了他的认可。由于该机器有使用过的嫌疑(电池的包装袋也相当陈旧),7月7日,我向维优销售人员宋海榕联系换货,她告知星期一去维优技术部处理。
7月9日,我来到维优公司与当时送货的工程师臧铮面对面证实,他证明机子视频接口螺丝外表面在验机时就存在明显的磨损痕迹。根据销售合同,甲方(上海交通大学)如果在收到货物7个工作日之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认为乙方(维优公司)提供货物的外观不合格。
因此,我7月9日在维优公司当场提出书面异议,如以上文字所述,维优公司销售总监钱增安在异议书上签字:客户所述,经我调查属实,当场客户未提出换货要求(7月6日)。
基于以上事实,我要求更换新机,维优公司一再推诿,不同意换货要求,借口他的上级代理同意换货,他们才换。然而销售合同是上海交通大学与维优公司签订的,维优公司这种推诿责任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购买者的利益。该机器在7月9日由维优公司钱增安封好,并由我带回。直到7月11日,维优公司还在拖延,因此,我在此向维优公司提出投诉。
投诉人要求:退货!
王博士观点:
唐老师告诉我们,“当初维优公司的工作人员送货上门时也确认了笔记本接口有些磨损,可后来我到他们公司交涉时,对方死活不同意换机,说是要上级代理同意才行!维优公司明摆着在推卸责任,难道我们只能认倒霉吗?”
唐老师购买的笔记本到底是不是二手货,我们建议唐老师可尽快与蓝快及联想客服联系,请维修人员为笔记本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协助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