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通信 » 消费提醒 >> 正文

消费提醒

擅收宽带提速费 退款并赔偿
江苏消费网 (2016-12-1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本报南昌讯(李彬 郭惠民 记者朱海)通信公司未尽告知义务,便收取了消费者整整一年的所谓宽带提速费。在江西省泰和县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通信公司不但退回了擅自收取的宽带提速费,还以免费使用两年宽带上网服务的方式赔偿了消费者的损失。

  11月28日,消费者龙女士拿着几张打印出来的消费账单来到泰和县消协,投诉该县某通信公司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收取了12个月(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的宽带提速费240元。龙女士称,自己一直是该公司的忠实客户,从来没有怀疑过该公司的收费。今年11月宽带到期续费时,却无意中发现账单上有一栏每月20元的提速费。龙女士非常气愤,认为自己从没有办理宽带提速的业务,通信公司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擅自收取了一年的费用,涉嫌欺诈,要求该公司退回不该收取的宽带提速费240元,并按照《消法》的相关规定,给予3倍赔偿。

  受理投诉当天,泰和县消协的工作人员便与该通信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告知龙女士投诉的情况和诉求,该负责人也立即指派专业服务人员上门与龙女士协商,但双方未达成一致。

  翌日,泰和县消协召集双方一起来到消协办公室协调。通信公司对龙女士投诉宽带提速费的问题进行了解释,称该收费是市场自主定价,在收取该项费用时,该公司网上营业厅会在用户电脑屏幕上弹出一个对话框,用户只需点击确认就会产生该提速费用,这也是方便客户需求、简化手续的一项服务举措。而龙女士则认为,自己根本没有点击,使用过程中也没有看到这样的对话框,就算家人不小心点击了,该公司也该打电话或者短信通知用户予以核实确认。

  泰和县消协认为,通信公司在收取该费用时应尽到告知义务,不可随意收取消费者不认可、不知情的费用。通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该公司认识到收取宽带提速费做法欠妥,承诺将退回龙女士一年的宽带提速费240元,并免费为其提供两年的宽带上网服务。

  泰和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缴费时一定要仔细核对账单,对新增加的或不明的收费服务项目,要逐一核实,及时发现不知情、不合理费用。同时,敢于对经营者的乱收费行为说“不”,及时通过合法的途径投诉、申诉,以实际行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