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欠费纳入央行征信系统,这种做法是基本合理的,因为各国都有类似的规定或者惯例。”北京邮电大学教授、知名电信专家阚凯力告诉记者。
2013年新疆共采集非银行信息1.2万条,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由金融领域逐渐扩大到经济、社会领域奠定了基础。
2013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征信业管理条例》,将征信系统官方名称定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业发展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
截至当年底,新疆22家银行和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定期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数,已为全疆16万户企业和1096万个人建立信用档案;全年累计查询企业信息62万次和个人信息375万次。
征信系统不仅发挥着“失信惩戒,诚信褒奖”的作用,还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依托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兵团企业信贷统计全覆盖,截至2013年12月末,兵团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为1091亿元,同比增长15%,较好满足了兵团社会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亚心网 刘书成 侯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