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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

电动自行车生产有了硬指标
江苏消费网 (2019-04-0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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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近一年的过渡期,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将于4月15日起实施。该标准与之前实施的标准有何不同?将给消费者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安全隐患多 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去年10月份发布的《中国电动车节能白皮书》显示,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为2.8亿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在增长,相关交通事故的绝对数也在上升,加上一些驾驶者安全观念淡薄、法治意识不强,给交通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我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引发火灾数目等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新国标以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为原则,并将对电动自行车的监管权限下放给地方政府,这既有利于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有效地保护了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硬性指标落地 杜绝“超标合格车”

  即将实施的新国标与1999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旧国标)相比,有何不同?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介绍说,相比旧国标,新国标的一大特点就是以往的各项安全指标将不再是“选择题”。在旧国标中,标准细则分为否决项目、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三大类,出厂车辆否决项目必须全部达标,但重要项目达标仅需满足15项及以上、一般项目达标满足9项及以上即可,这给厂商提供了回旋的余地,也造成了产品检验合格却是“超标车”的尴尬局面。而新国标的全部技术内容都变成了强制性的硬指标,各项安全指标不再是“选择题”,这也消除了“非否决项”留下的漏洞,从生产根源上杜绝了“超标合格车”的存在。

  新国标的另一大特点是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标准,“超标车”将不能再以机动车性能享受非机动车的权限。

  根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由旧国标的20公里调整为25公里,当时速超过25公里时,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整车质量(含电池)从不超过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电动机连续输出功率由240瓦调整为400瓦。

  从数据看,新国标中速度、重量、功率等几项指标似乎都在上调,但在生产厂商和使用者眼中,实际是在降速和减重。据工信部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市场上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比例近七成。通过改装,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可达50公里;规定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部分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超过70公斤,这些产品在性能上接近或达到电动轻便摩托车。

  郭建荣指出,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自行车“短途代步”功能定位及轻量化发展的趋势,将降低对非机动车道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秩序的干扰,确保所有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此外,新国标还补充和完善了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充电器保护、无线电骚扰等方面的要求,对于当前由于充电过载、短路或发热、不同品牌充电器混用从而引发火灾事故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李禾)

 (电动车频道编辑值班电话:‭18205039736)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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