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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国汽车召回554.85万辆 约为新车销量四分之一
江苏消费网 (2015-12-22)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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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小戈)21日,记者获悉,今年我国汽车召回数量达历年最高,截至12月18日,我国今年共有76家企业开展了226次召回活动,涉及缺陷汽车554.85万辆,召回次数同比增长29%,数量同比增长17%,创历史最高。按照我国新车年销量月2200多万辆,今年召回数量约占新车销售四分之一。国家质检总局方面表示,明年将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强化汽车召回的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数据显示,车企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共实施召回活动81次,较去年同期增长170%,涉及缺陷汽车352.23万辆,较去年同期增长18%,占全部召回数量的64%。

  其中,今年国家质检总局确认一汽-大众旗下采用耦合杆式后轴的速腾轿车存在缺陷,是我国汽车召回事件中迄今为止投入人力、物力最多的缺陷调查工作。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共整理分析有效投诉信息4468例,回访车主3万余名,收集分析故障案例457例,开展143次缺陷工程分析试验,形成了缺陷调查结果。

  从召回涉及的汽车总成来看,发动机总成召回最多,共召回270次,涉及数量809.80万辆;其次是气囊和安全带总成,共召回134次,涉及数量441.08万辆;再次是电气设备总成,共召回181次,涉及数量279.48万辆。  而自2004年10月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实施以来,我国已实施汽车召回1079次,共召回2533.85万辆。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的召回共186次,涉及数量1111.01万辆,占召回总数的44%。

  我国明年将正式实施《办法》,作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细化规章,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生产者召回责任主体义务,增加了对汽车零部件生产者的义务,对监管部门的工作流程以及地方质检部门参与召回管理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增加了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信息的内容,丰富了缺陷调查工作手段。

  分析人士指出,召回数量创新高并不意味着汽车质量下降,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汽车召回制度的常态化,以及调查机构的执法常规化,消费者对召回事件也能理性看待。

  国家质检总局方面表示,今后将不断加强完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建设。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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