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电动车 » 汽车中心 » 汽车业界 >> 正文

汽车业界

汽车经销商品牌销售备案叫停 今后4S店能卖多品牌车
江苏消费网 (2014-08-05) 来源:山西晚报
阅读:

7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发布《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宣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

 

山西省汽车流通商会秘书长高峰表示,《公告》的发布,既让汽车反垄断有了政策上的支持,也意味着汽车领域销售模式或将向“大卖场”模式转变。

 

反垄断有了政策“靠山”

 

“《公告》的发布剑指汽车垄断,汽车行业所存在的进口车价格虚高、市场零部件供应渠道垄断、限价限区域销售等垄断行为将会得到遏制。”高峰认为,此次《公告》的发布,标志着国家对反垄断的界定有了一个政策性的解释。

 

根据今年4月发布的国内常见车型零整比系数研究成果,18种常见车型的“整车配件零整比”和“50项易损配件零整比”两个重要系数得以披露,最高达1273%的“零整比”暴利令人触目惊心,消费者利益受到极大侵害。“我国汽车销售的政策,主要来源是2005年4月1日起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根据政策规定,我国汽车流通领域一直使用‘××品牌汽车销售’的登记方式。由此,这被认为赋予了汽车生产企业‘既是裁判又是教练’的特权,这也是汽车行业存在垄断行为的根源。”高峰认为,经营范围去掉品牌限制,意味着汽车销售的总经销商制度被打破,汽车经销商无需从总经销商处进货,也无需获得厂家授权,这将对汽车反垄断推进起到重大作用。

 

“大卖场”模式成趋势

 

记者从最新发布的6月份“汽车经销商库存调查结果”数据发现,今年6月,汽车经销商的库存预警指数达到58.9%,不仅超过了50%的警戒线水平,且开始接近60%的高预警指数,这也是今年以来经销商连续第三个月库存超过预警线。

 

近日,记者也在省城多家4S店了解到,无论是自主品牌经销商,还是合资企业,甚至是豪华车经销商,近期的库存系数均有一定幅度上升。“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对经销商是利好消息:以后汽车企业对经销商管控会弱化,工商总局对经销商的管理也会放松很多。”高峰表示,经销商不再受品牌授权和《管理办法》的约束,也就是说,一家经销商可同时卖多个品牌,汽车销售模式会从现在的单一4S店的模式转向商超模式,“很快汽车市场会活跃起来,尤其对库存消化缓慢的三线以下城市的经销商,是‘自救’的利好条件。”

 

“货比三家”不再费劲儿

 

在“新政”的放权作用下,未来将会有不少“汽车大卖场”和“汽车超市”这样的地方出现,单一品牌4S模式的优势亦会丧失。“众多汽车大卖场的出现,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高峰说,汽车大卖场一旦形成,消费者看车、购车更加便利,“只要去一家大卖场,各品牌不同价位的车型应有尽有,消费者可选择的空间更大,也能更直观地进行车型、价格等各方面的对比。”

 

不仅如此,为了能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同店各品牌产品之间的价格战、服务战将不可避免。“在同一地方售多种品牌车型,价格与服务比较起来更直观,所以,谁的价格更具竞争力,谁的服务更贴心,谁就能够得到更大的消费群体。”

 

对于该《公告》的出台,省城市民侯先生也表示很欣喜,“以前买车,要奔走于各大品牌4S店间,可能一天都看不了几款车,如果今后所有品牌都在一个大卖场里售卖,消费者购车‘货比三家’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儿!”

编辑:薛晶晶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