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家人在青岛富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富豪汽车4S店)购买汽车时,商家要求其必须购买指定的保险公司出售的汽车保险,若因保险问题不购买汽车,事先交付的定金也不予退还。李女士感到商家的单方规定不公平,于是向本报记者投诉。
李女士称,5月11日,在青岛富豪汽车4S店看好了一款汽车,并交付了2万元定金,销售人员未说明任何“捆绑销售”的产品和服务。5月26日,接到商家通知,如果贷款买车,必须购买“大地车险”。于是和商家沟通交全款买车,商家当时口头承诺交全款不指定购买车险的保险公司。但次日又被商家告知,即便购车交全款,也必须购买“大地车险”。消费者想要退车,要求商家退还定金,但至今未果。
消费者还表示,由于这些内容均未在购车合同中体现,也没有被提前告知,5月27日,他们曾通过汽车售后服务电话,向厂家反映了这一问题。青岛富豪汽车4S店当天电话回复消费者可以退定金,但是次日又说,若因保险的问题不购车,依然不能退定金。
6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青岛富豪汽车4S店采访。记者以购车者的身份,向该公司周姓销售顾问咨询。周先生表示,该公司可帮助购车者办理保险和车辆挂牌业务,若贷款购车,车辆首年保险必须从商家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若购车者交全款,车险是在商家介绍的保险公司买还是消费者自行在市场上选择保险公司,青岛富豪汽车4S店不予干涉。
随后记者找到了青岛富豪汽车4S店销售主管王女士,并向她了解关于这起投诉的事情。王女士说,李女士投诉涉及的车辆,当时是一位王姓男士交的定金,5月21日王先生确定了所购汽车的型号、价格和颜色,并签订了购车合同。
关于青岛富豪汽车4S店指定购车者购买保险一事,王女士的解释和该公司周姓销售顾问如出一辙,但王女士补充说,事先和王先生沟通多次,已经口头向其讲清了有关公司规定。王先生选定的车型比较特殊,若办理分期付款的话,首次车辆保险必须从商家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包括交强险、50万元三者险、不计免赔、盗抢险和车损险,这是4S店的规定。“我们4S店指定了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是大地保险和太平保险,车主可以选择这两家中的其中一家;若购车者全款购车,商家并没有强制其购买商家指定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不过若在商家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车险,汽车价格比自行选择其他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可以便宜1万元,购车者可以仔细考虑后自行选择。按照4S店的规定,因购车者自身原因不再买车,购车订金是不退的。”王女士说。
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保险公司在汽车销售商家面前是“弱势群体”,保险公司都求着汽车销售商家卖自己的保险,还得给商家提取佣金,是否指定购买哪家保险公司的保险,根本不是某一家保险公司能力所及。
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科科长陈伟认为,《消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上述公司在卖车过程中,涉嫌强迫交易,应予改正。(王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