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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警示

庞大集团商用车纠纷 质检总局调查称问题具有普遍性
江苏消费网 (2014-03-14)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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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人民网刊发题为《庞大集团商用车销售纠纷遍布十余省 涉案金额过亿》的调查文章,对庞大集团商用车纠纷事件进行了回顾报道。对于这起历时5年以上,牵涉如此之广的“纠纷”,法学专家、质检总局、工信部以及庞大集团是如何回应的呢?人民网汽车频道记者,继续为你调查。

 

法律专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应视为无效

 

记者发现,早在2013年2月份,《新华社》、《中央电视》、《经济参考报》等主流权威媒体均曾对此事进行过报道。引发了较为强烈的社会反响,随后,几位法学界的专家甚至联名呼吁,希望国家质检总局调查庞大集团涉嫌经营假冒伪劣汽车事件。

 

记者获得了当时这批法学界专家呼吁国家质检总局调查庞大集团涉嫌经营假冒伪劣汽车事件的联名建议书,在落款处记者看到,这批法学界的专家包括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湛中乐,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肖建华等十人。

 

在建议书中,他们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果庞大集团销售的车辆确为“国II”车辆或是假冒伪劣产品,那么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

 

质检总局:态度鲜明却无能为力

 

关于庞大自卸车纠纷一案,国家质检总局和工信部等相关部门均发出了各自的通告,然而除了在对外公布的文件上体现出旗帜鲜明的“严办”态度外,在具体落实上却未见动作。

 

2013年3月底,国家质检总局发函河北省政府,成立了唐山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门调查关于庞大的纠纷。

 

从去年3月底至今,将近一年多的时间内,除了在去年5月19日该调查小组委托第三方人员向车主口头传达了关于调查滦县法院的一些进展后,这个调查小组就再也没有公开露过面,也从未继续向车主展开更加深入的调查。

 

“自此以后,大半年的时间里,我们都没有再与调查小组的人员取得过联系,”车主代表范忠典告诉记者,“我们也不知道调查结果如何,甚至不知道这个调查小组是否依然存在。”

 

记者拨打了当时一位调查小组成员留给车主的手机号,已经成为了空号。打电话至办公室,对方声称,该工作人员已经调职。

 

记者致电质检总局执法督察司司长严冯敏,询问关于该纠纷事件的调查结果。他告诉记者,2013年6月17、18日,他曾带队到陕西省质监局,专门就“庞大集团销售渠道暴露出来的中国重汽、陕汽和江淮的事”召开了汽车整车以及发动机执法工作会议。

 

记者在质检总局的官方网站上看到,2013年11月29日发布的《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 中,明确表示:“调查“庞大自卸车”事件时,发现该行业违法改装、生产底盘车但出具整车合格证问题具有一定的行业普遍性,而且在知名品牌汽车的大企业中存在。”

 

然而严司长也坦承,质检总局虽然花费了大量心力调查此事,但是随着事件的深入,质检总局发现此事情牵涉极广,质检总局只能督促地方政府对此进行调查。

 

工信部:明确质量问题 责令企业整改 收效甚微

 

 

 

 

而工信部则在2013年10月18日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多个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公交管〔2013〕387号《关于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郑重声明严格整顿机动车市场。并在随后的10月25日,向此前对工信部提起上诉的车主之一李训斋发布红头函件,称其购买的26台车辆相关参数与赔案数据不符,已经责令相关企业积极与用户协商。

 

然而记者采访李训斋了解到,即便工信部已经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但无论是庞大集团还是生产厂家,均没有与他进行过联系,他的车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庞大:愿意配合协调厂家解决问题 车主:与事实不符

 

对此记者联系到了庞大汽贸集团公共事务部经理郭新女士,郭新表示,对于唐山市成立的联席办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庞大始终都进行了积极的配合,但目前庞大集团尚未得知调查结果。

 

庞大集团服从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等国家权威机构给出的结果,愿意执行方案,并解决事件。

 

她还告诉记者,庞大集团销售的商用车均具有厂商开具的合法合格证。而作为一家经销商,庞大集团愿意出面协调,让厂家直接面对用户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称,庞大从始至终都勇于承担责任。

 

此外,郭新还质疑了一些车主的身份,表示他们的购车数与问题车数量不符,也不一定是庞大的车主。

 

为了进一步查明真相,记者再次采访了白海涛、范忠典、李训斋等几位车主。他们均向记者表示,庞大并没有帮助他们联系厂家解决问题。

 

另外,记者辗转获得了中国重汽提交给质检总局核查的车辆合格证,经过与庞大集团此前向律师出示的相同车辆的合格证进行对比,记者发现合格证号码均为YG176Z7M1975108的两张合格证,具体的技术参数却并不一致。

 

关于购车数量与车主身份,白海涛向记者解释,自己的确从庞大购买了13台自卸车,但由于贷款限制,他的名下只能申请3台车的贷款,于是联合宗族兄弟共5人,与庞大签订了5份合同,以便办齐13台自卸车的全部手续。他还向记者出示了当时宗族兄弟与之签订的委托书。

 

记者在委托书上看到,这5名人员分别为白海涛、白海涛妻子的弟弟(两人)、白海涛妻子的侄子以及白海涛的一位朋友。在委托书上,这些人均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摁了手印。

 

而范忠典和李训斋也具有相似的情况,但是每人名下申请贷款车辆数不同,同样签订了共计5份合同。

 

车主的反馈和“对不上号”的合格证,显然与郭女士所说并不相符。

 

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以汽车销售服务为主业的大型汽车营销企业,原隶属于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在河北省唐山市滦县火车站东一公里处,董事长庞庆华。

 

2011年4月28日,庞大集团A股股票正式上市,发行价为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3亿元。至此,庞大集团成为国内首家通过IPO方式登陆A股市场的汽车经销商集团。

 

庞庆华,河北滦县人,中国汽车经销界领军人物,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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