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建 任震宇
结合自己爆胎之祸过程中的切身感受,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在《关于加强汽车轮胎安全防范风险改善民生的提案》中,呼吁抓紧实施对低质量轮胎生产厂家施加“劣汰”压力的制度建设和司法改进。
除从制度层面呼吁外,贾康还对轮胎使用过程中质量监控、强制更换(或强制胎压监测)的明确标准与施行机制的落实提出了具体意见。
贾康认为,具有法律和管理效力的机动车轮胎相关标准十分模糊不清,目前不存在关于汽车轮胎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明确规定,关于磨损程度的规定也很不清晰。这一状况与事故高发率有直接关联。
因此,当下亟须管理部门明确发布打足安全系数的轮胎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改变现时标准模糊而宽松的现状。质量标准应涉及物理、化学、工艺等方面主要的、可操作的评判量值;使用标准要在生产日期(装车年限)、已行驶公里数和磨损程度等重要方面作出清晰量化,作为强制更换和形成责任制度的权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