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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维权

电动车备用电池 据称就是返修货
江苏消费网 (2012-03-07)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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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快报相关报道

电动车电池在一年保修期内出现问题,商家大多执行“66制”,即前6个月为消费者更换新电池,在后6个月则提供“备用电池”,这种做法被质疑侵犯消费者权益(详见快报3月5日报道)。实际上,问题不仅如此,另一个疑问是:在后6个月提供给消费者的备用电池是合格产品吗?

日前,记者采访了国内多家电池生产厂家。部分厂家坦言,备用电池一般质量稍次,或者就是返修电池,部分数据指标可能会低于国家标准。有厂家甚至认为,备用电池不需达到国家标准。

据了解,1组电动车电池里通常有4个电池,如果其中1个电池发生故障,经销商无法维修,只能送回厂家统一修理。

“我们的产量很大,不可能使用返修电池。”一家电池行业龙头企业的技术人员表示,虽然备用电池也是新电池,但质量次于全新电池。

山东一家电池厂的技术人员则直言,返修电池就是其后提供给消费者的备用电池。和全新的电池相比,备用电池的放电时间、电容量等数据都会稍低。“我们厂生产的备用电池,放电时间比全新电池要少7%到8%。”他强调,在备用电池的制造中,厂家对相关数据也是有硬性规定的,比如他们厂生产的备用电池放电时间绝不能低于全新电池的80%。

在谈及备用电池时,多家厂家直言:备用电池就是返修电池。但不同厂家对备用电池的相关指标都有各自的要求。

“这个数据不可能太低,否则就等同于坏电池了。”一位业内人士员表示,大部分返修电池本身并非完全不能使用,只是某些数据低于一定的标准才会返厂。假如备用电池的部分性能还不及改装前,肯定无法满足出厂要求。

编辑:杜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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