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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权

换个车门是旧的 消费者最终获1+1赔偿
江苏消费网 (2012-02-27)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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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去4S店换新车门,没想到换到的却是喷上新漆的旧车门。昨日,北环某汽车4S店把旧车门喷上新漆冒充新车门销售被车主发现后,经市工商专业分局调解,4S店按1+1赔偿车主。

    据赵先生介绍,他新买的大众轿车左前门被撞坏,选择了价格较贵的4S店维修,心想这里的配件应该都是正厂配件。当时4S店维修人员建议更换新车门,报价1900元。

    车门修好后,赵先生仔细查看,发现新换的车门是个维修过的旧品,而且还不是自己原来的车门。

    赵先生于是找4S店理论,4S店称出现这种情况是操作失误,答应更换新车门,但赵先生不答应,要求按消法1+1赔偿,被4S店拒绝。后经过市工商专业分局机动车行业管理所调解,4S店按1+1赔偿了赵先生3800元。

    据郑州市工商专业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赵先生的遭遇有些车主也经历过,这叫“偷梁换柱”,保险杠、车门这些配件很容易被循环利用。他提醒广大车主在维修厂或4S店要求更换新配件的时候,旧件要回收,并要求查看新件,这样通过旧件的回收杜绝4S店以旧件去充当别的车的新件,也为日后维权留下了证据。

编辑:杜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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