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溧阳的袁某(化名)在驾驶自己的奥迪轿车时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坏。7月底,袁某将自己的奥迪汽车开至溧阳一汽修服务部进行维修。汽修服务部的老板姓钱,袁某是钱某的老顾客了,他将车开到钱某的汽修店,让钱某为其办理理赔。钱某打电话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理赔查勘员到了钱某的汽修厂,对着奥迪轿车拍了几张照片,查看了一下损坏部位,然后告诉钱某,这种没有现场的事故要赔付的话,就要有交警部门的事故证明。可车主袁某出了事故之后根本没有报警,所以也就谈不上要交警部门出事故证明了。钱某灵机一动,他想到如果自己刻一个交警中队的印章,然后自己打印交警中队的事故证明或者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可以直接去保险公司理赔了。于是,钱某事先打好了一张“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自己到溧阳的某商厦后面的一个刻章的店里花了30元刻了一枚“溧阳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专用章”,刻好后,钱某就在事先打印好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上盖了一个印,盖好后,那个刻印章的人就把刚刻好事故专用章收了回去,然后当着钱某的面就把那个印章用砂皮打磨掉了。钱某就拿着那张加盖了“专用章”的事故证明书到保险公司帮袁某理赔。 周超 马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