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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权

购买交强险必买商业险?
江苏消费网 (2010-12-0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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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讯(记者王照重)11月22日,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的杨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自己的车辆保险到期,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茌平营业部办理续险手续,工作人员强制其购买一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功能的“祥安卡”,否则不给办理其他业务。

  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已是第三年在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投保了。11月17日,他到位于茌平县枣香街6号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茌平营业部办理续险手续,交了240元的车船税和665元的交强险,等待保险公司出单。

  可工作人员告诉杨先生,购买车船税和交强险的客户,必须再任选一款公司新推出的人身意外商业险,现在公司有三种具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功能的方案,供客户选择,分别是100元的“祥安卡”、150元的“行安卡”和200元的“居安卡”。杨先生当即表示,自己并不愿意在这里投保人身伤害保险,工作人员说这是上级公司的规定,不买商业险就不能办理其他保险业务。迫于无奈,杨先生选购了保费最低的“祥安卡”。

  杨先生告诉记者,无奈选购保险业务的不止自己一人,当日办理保险业务的客户,大部分都被强制购买了商业险。根据杨先生的反映,记者联系到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理赔部负责处理客户投诉的李女士告诉记者,“祥安卡”、“行安卡”和“居安卡”等人身意外保险险种,确实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推出的业务,不过在销售过程中,公司都是执行客户自愿购买的原则,更不能强制客户购买。李女士表示,由于下属营业部销售人员较多,聊城中心支公司落实情况后会给记者一个答复。

  山东省消协投诉部副主任牟刚表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也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保险公司的做法涉嫌强制消费者消费,显然是和《消法》有关规定相违背。

  山东曹州律师事务所郭爱国律师表示,按照《消法》规定,消费者有权拒绝购买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险,已经被迫购买的消费者,可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退款要求,并索取一定的务工费、交通费等赔偿。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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