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电动车 » 电动车 » 执法监督 >> 正文

执法监督

沛县消协提醒:购买电动车要做到"五要"
江苏消费网 (2010-09-14) 来源:本网原创
阅读: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的张先生花1800元在沛县某专卖店买了一辆品牌电动车高兴骑回家,可是令他没想到的是,仅三天,车子出了问题,车轮子差点飞了出去,险些出了车祸。愤怒的张先生将车的销售商投诉到消协。9月1日上午,经沛县消协调解,张先生获赔一款新电动车。

    8月22日,沛城镇的张先生花1800元在沛县某专卖店买了一辆品牌电动车,第三天,张先生的媳妇骑着电动车逛街,刚到街上,只觉得前把乱晃,差点摔倒,下车一看,车的后轮险些掉下来,螺丝松动8个,外壳也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张先生把该车送到了专卖店,要求退款或者换车,商家只是给修理了一下,不予退款或者换车,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愤怒的张先生到消协进行投诉。沛县消协人员接诉后,认真地进行了调查处理,向销售商家讲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事情的严重性,然后又与电动车生产厂家取得联系,最后厂家、商家与张先生达成了一致意见:这辆车返回厂家,更换一辆同品牌、同规格、同价格、同颜色、同型号的新电动车给张先生,商家并对新的电动车进行了调试,张先生顺利地得到了赔偿。

    时下,电动车以其轻便、环保等特点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随着电动车的热销,有关电动车的投诉也大量增加,为此,沛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一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经营者和知名品牌的电动车;二要货比三家,亲身试驾体验,通过亲身试驾感受电动车的启动、加速、定速、刹车、平衡性等功能是否与说明书一致;三要索要发票,要将电动车的电机号和电池号等项目在发票上填写清楚。四要因质量问题维修时,要求维修人员要填写维修记录。五要出现质量问题,要保留证据,及时投诉。 (苗青 雪雪 彦伟)

编辑:孙林美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