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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维权

充电电动车意外自燃消费者当天获赔
江苏消费网 (2009-07-02)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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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都市仙女镇石化厂附近的一座两层居民小楼突然起火。睡在二楼的主人郑先生夫妇被呛醒,在周围邻居的帮助下,郑先生夫妇从窗口顺着梯子安全到达地面。经调查,“肇事元凶”原来是一辆正在室内充电的电动车。

    惊魂未定的郑先生立即打电话与该品牌电动车经销商联系,经销商随即赶到现场,目睹了火灾现场,表示愿意为此承担赔偿责任。为明晰双方责任,他们一起来到江都市消协协商,最终达成协议:由该品牌电动车经销商赔偿郑先生同品牌的电动车一辆,同时承担因火灾引起的门窗和室内财产损失12000元。

    夏季高温天气,动车自燃现象时有发生,给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对于电动车发生自燃的原因,江都市消协通过咨询专业人士,发现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电瓶电线老化、断裂或电池进水后导致短路引起火花;二是电动车充电不够规范,充电方式不正确或存在过充现象。对此,江都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注意保养维护好电动车,按照说明书规范充电,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孙晓雪)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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