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5月2日电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2008年第29号公告,发布第164批经审查批准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其中包括一批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动力新能源车型(指除汽油、柴油发动机以外所有其他能源汽车)。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对机动车实行生产许可管理,所有车型必须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审查批准,才能生产和销售。此次批准的新能源汽车包括上海大众的一款燃料电池轿车,一汽集团和上海通用各一款混合动力轿车,以及东风、长安和北汽福田的4款混合动力客车。
国产新能源汽车目前进入市场销售的只有一汽丰田生产的普锐斯,由于价格昂贵,两年来只销售了两千多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