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珍祥)11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通报开展农村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在为期3个月的农村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44.9万户,查处案件11108件,案值9575.96万元,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9件;共受理农村商品市场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4180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37.4万元。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商品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自7月15日至10月15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以家用电器、儿童用品、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卖店为重点场所开展商品质量监管执法。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专项整治中,各地以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内容,通过对日常监管执法信息、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商品质量抽检结果的分析,集中梳理农村市场中存在的商品质量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商品质量监管执法。各地还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畅通农村消费者的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咨询、投诉、举报。
专项整治期间,各地还在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发布消费警示,曝光典型案件,提高农民消费者识假辨假、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青海、内蒙古、西藏等地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乡村行、社区行”活动;天津、江西、湖北、四川、沈阳等地通过开设专栏、广播宣传、悬挂标语、举办讲座、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向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消费咨询和消费教育,引导农村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消费。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工商部门将总结农村商品质量专项整治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继续完善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商品质量的线上和线下监管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信息公示力度,促进农村市场商品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