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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调解

电话机主未签字 擅改话费套餐谁买单?
江苏消费网 (2012-09-03)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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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江都消协的调解下,一起颇有争议的套餐话费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10多年前,江都居民朱先生将家里的房子借给朋友小张居住,家里的电话也就由小张使用并付话费。去年初,小张通过某通讯公司业务人员介绍,在电话上办理了套餐服务并获赠手机一部,每月最低交纳套餐费130多元。当时办理此项业务时,是业务员帮其办理,未要求提供机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签字。交了一段时间话费后,小张感到每月实际消费下来要交到将近200元的话费,就怀疑是不是房主朱先生在此电话上办理了其它业务,却全部要由他负担费用,他哪吃得消,为此心里不快,交了一段时间后就停交话费不用了。

    可是该套餐规定使用不少于两年时间,过了几个月后,朱先生收到了补交话费的通知,他感到很惊异:没有经本人的同意就办了此项套餐,还要催交话费?于是,他找到这家通讯公司,认为该公司不按规定操作,随便办理业务,造成朋友之间的误解,要求退回一年多所交的套餐费用并给予经济补偿。

    该通讯公司接到此投诉后,经调查认识到当时办理套餐服务时,业务员确实存在违反规定之处,原来该业务员与小张也是朋友,他当时认为小张已经交了十几年的话费,也就是默认的电话机主,而且还得到一部手机,应该没事的,谁知小张欠费并由其他业务员接手此项业务,将通知发到了朱先生那儿。公司认识到业务员的违规办理给朱先生带来的不便,也愿意适当的补偿,但是因赔偿的多少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最终来到消协要求调解。

    消协工作人员听完全过程,了解到纠纷起因是由业务员的违规办理引起的,但是小张也有责任,在办理套餐服务而获得手机后却中断话费缴纳并无故怀疑朋友,造成朋友之间的误会。最终双方各让一步,通讯公司对业务人员违规办理套餐事项向朱先生表示歉意,并送了一部手机作为补偿。(孙晓雪)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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