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市场监管,营造放心消费、安全出行的电动车消费环境,10月28日,由南京市放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江宁高新区管委会联合主办,江苏消费网承办的电动自行车消费与维权进社区活动在南京市江宁区纳科汽车创意园顺利举行。此次活动主题为“民生为重服务为先 安全出行健康消费”。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局长端俊在致辞中表示,江宁区市场监管局结合“3•15”活动,把“安全出行 健康消费”的理念融入对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首先,全面摸排该类市场主体,力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其次,细化措施深化落实,以是否具备经营资质、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为重点,对生产流通领域全面排查。第三,督促企业扛起主体责任,要求销售、维修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公开承诺。最后,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向销售、维修企业发放《条例》文本,警示经营者不得销售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车等,同时对电动车新标准进行宣传,鼓励消费者及时举报商家不法行为。
建构安全、放心的电动自行车消费环境,南京市放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张家斌强调,要积极推进“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媒体参与”的共治格局。一要加强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立足职能,构建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环节全流域监管链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监管部门之间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监管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切实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二要行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内部的监督和自律,倡导合法合规经营。三要大力宣传,科学理性消费。各级消协组织及各社区通过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进社区等活动,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电动自行车违法拼装、改装、加装的行为,增强安全使用意识。
活动中,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吕军向消费者解读了《条例》的部分规定,对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九个规定”、骑乘人要求、交通违法“非现场”处罚等内容作了详细解读,还着重强调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已被纳入个人征信管理体系。
南京市江宁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陈鹏则在活动现场分享了有关电动车起火的原因和危害,以及电动车发生火灾后如何进行处置和逃生的知识。还强调预防电动车着火风险应做到三点,一是选购合格电动车,二是合理充电,三是勤检查维修。
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物业科副科长吴斌则从建设、监管、维护、防范、执法五个方面,对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环境的构筑和规范化管理提出建议。
活动现场,南京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王义春对近两年电动自行车及其产品监督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据悉,2019年、2020年上半年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抽查合格率分别为74.3%、 73.3%,电动自行车电池合格率达95%。今年下半年,全市再次加大抽检频次,以提升产品质量和保障消费安全。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认证监督管理处四级调研员祝礼平对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样式内容及查询方法作了详细介绍。
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春嵩在活动中表示,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始终秉承“企业服务社会”的责任理念,要求凡在南京市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应当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承诺不参与改装经营。
作为企业代表,南京大陆鸽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付春金表示将继续秉承“用户至上、品质过硬、诚信为本”的宗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并公开做出郑重承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加强人员培训,明确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还有12家企业代表上台宣誓,承诺共同为构建安全、健康、放心、舒心的电动自行车消费和使用环境付出实际行动。
在互动问答环节,消费者踊跃参与,现场气氛热烈。此外,各职能部门、协会及企业还设置有交流咨询台共24张,面对面为消费者释疑解惑。益丰大药房为现场消费者提供医疗服务。活动最后,品牌企业还发起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试骑活动,现场消费者积极报名,试驾新的代步工具。(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