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近日,南京市工商局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行动分组织动员、调查摸底、清理整顿、总结巩固、督查评估5个阶段实施。市局和各分区县局为此都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这次行动将有6个大的动作:
一是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采取市场巡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本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是否有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行集中全面排查;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排查,以便及时发现、彻底捣毁销售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
二是重点检查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两项制度情况。各区县工商局要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登记和台账制度,由基层工商所按辖区逐户建立经营主体档案,做到检查一户、登记一户、录入一户,责任区监管人员要逐户掌握,做到底数清、情况实。经营者对供货者要索要其合法证照,按批次索要添加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保管,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的主要内容,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对食品经营者不按规定落实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依法查封问题食品,责令停业。
三是加大抽样检验工作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对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和市场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的、过期的及有问题的食品添加剂,要及时退市,依法查处。
四是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给予严厉处罚,并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食品违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彻查到底;对发现的涉及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质检等部门通报;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是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的教育。通过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增强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明确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采购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与其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工商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在2011年底前,各区县工商局对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要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引导经营企业开展诚信经营。
六是建立健全电子监管体系。引导经营者实行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两项制度”电子化管理,督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运输、交易、退市和质量管理等环节的电子监控体系,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并与基层工商所信息化网络体系对接,为实现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网上监管奠定基础。
这次专项行动的目的,就是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监管长效机制。市局明确,将对全市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涉嫌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董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