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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工商查获2400多瓶侵权葡萄酒
江苏消费网 (2010-01-0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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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  通讯员胡思进  陆中明)年末将近,广西桂林市工商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市场的巡查、检查力度。日前,该局秀峰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查扣了2400多瓶涉嫌商标侵权的葡萄酒。

  桂林象山食品批发城和虞山食品批发城是桂林市食品流通的重要集散地,自然成了本次市场巡查的重点。在检查中,工商执法人员发现多家酒类经营店销售标签印有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的“长城”商标、厂名及厂址的葡萄酒涉嫌商标侵权。经厂家鉴定,证实这些葡萄酒并非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桂林市工商部门认为,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类商品上将与“长城”系列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标识作为其商标、商品名称使用,侵犯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执法人员将5家经营店涉嫌侵犯“长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葡萄酒2400多瓶全部查扣,立案调查处理。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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