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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成互金平台半年内变更工商信息 股东新面孔频现需警惕
江苏消费网 (2018-11-08)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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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三季度的网贷行业风险频发,与网贷平台股东频繁变更不无关系。

  近日,融360网贷评级组以互金协会信披系统的119家平台为样本,对半年内发生工商信息变更的平台统计显示:35家平台工商信息在此期间发生变更,占比27.7%。

  有业内人士表示,网贷平台频频变更股东等工商信息,往往意味着股东不看好平台的未来。从过去的案例来看,确实有很大一部分平台在出问题前发生过股东信息变更,由于原来老板怕“背锅”,因此赶紧“甩锅”,这种情况值得投资人重视。

  35家平台变更工商信息

  在今年三季度网贷行业出现的风险事件中,除了问题平台时刻牵动投资者心弦外,在投平台的工商信息变更也颇引人注目。

  近日,融360网贷评级组以互金协会信披系统的119家平台为样本,对半年内发生工商信息变更的平台统计显示:35家平台工商信息在此期间发生变更,占比27.7%。变更的项目类型主要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以及持股比例、高管信息的变更等。

  具体来看,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平台达10家,股东以及持股比例变更的平台有17家,其中控股股东变更的平台有6家。另外,至少4家平台的法定代表人以及高管职位发生了调整。

  在工商信息变更后,部分平台没过多久便出现逾期、清盘等问题。如此前的投之家平台出现风险,其股权更变到底是正常的经营变动,还是股东“甩锅”,各方说法不一,让其显得更加扑朔迷离。

  警惕股东“甩锅”风险

  事实上,对于网贷平台变更股东及产生的潜在风险,互金行业协会以及监管机构也采取了措施。

  今年8月2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向网贷会员机构下发了《关于加强对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股权变更自律管理的通知》(下文称“通知”),要求网贷会员机构及时向公众披露股权变更信息,并将有关情况函告协会。

  今年10月份,深圳金融办曾发布《深圳市整治办关于严控P2P网贷机构工商变更的公告》称:为进一步压实P2P网贷机构相关方责任,防范P2P网贷机构通过恶意变更股权等行为侵犯出借人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网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期间,P2P网贷机构不得随意变更股权、法人代表、高管、注册地和经营地。

  一位北京地区的律师向融360网贷组表示,公司法人变更后,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那么就要由前法定代表承担相应责任。因此,若要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前提建立在是否逾越了刑法规定的行为,否则不能够向其追究责任。

  而当P2P平台发生清盘、跑路等问题后,法定代表人到底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

  这位律师称,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定代表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超出相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以上这些非法行为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来承担责任。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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