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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

平安人寿江苏分公司提醒:树立风险意识 远离非法集资
江苏消费网 (2017-05-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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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非法集资案件呈高发态势,随着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中新型手法不断出现、网络化特征明显,各种假借互联网金融、电商、微商、虚拟货币等名义的理财方式令消费者防不胜防。

  作为金融行业的成员,平安人寿江苏分公司一直致力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2017年5月在全辖范围内开展了以“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为主题的宣传月专项活动,帮助社会公众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平安人寿江苏分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应从以下方面做起。

  一、应时刻警惕周边“高息揽储”,不相信“高息保险”,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

  二、不相信任何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为名目并承诺高额利息回报的借款行为。

  三、不与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受保险营销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通过选择正规渠道和产品,合理安排自身投资计划。

  具体到保险领域,消费过程中应树立正确的保险理念,并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且根据法律规定,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作为消费者应相信天上不可能掉馅饼,切忌心存侥幸,务必要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

  小贴士: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常以高利为诱饵,并在集资初期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机构往往承诺一定期限内给予投资人还本付息,并允诺高额回报,同时或假借国家发展政策,或用地方政府批文、担保(保险)合同作为背书。

  ——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往往在宣传上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利用亲情诱骗

  有的不法分子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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